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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惠台60条出台 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2018-10-30 14:06:24大公网 作者: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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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意见》积极推动豫台经贸合作交流(冯雷 摄)
     
    9月30日,记者从河南省台办获悉,他们联合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惠台60条”),提出60条惠台政策措施,逐步为台胞在豫投资、创业、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与河南省企业、居民同等待遇。 
     
    国台办“31条措施”出台以来,河南省对该省现有台资企业进行分类摸底,加大对台资企业的调研力度,并组织面向在豫台商的宣讲活动和座谈会,积极宣传“31条措施”,进一步了解台商台胞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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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将为台湾同胞在豫实习、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冯雷摄)
     
    据知,上述《实施意见》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立足河南实际,从积极推动豫台经贸合作交流,深化豫台文化交流,为台湾同胞在豫实习、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方便台湾同胞在豫学习、生活等四个方面,提出了60条惠台政策措施,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河南投资、创业、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与河南省企业、居民同等待遇。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在积极推动豫台经贸合作交流方面有33条具体措施,在深化豫台文化交流方面有6条具体措施,在为台湾同胞在豫实习、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方面有13条具体措施,在方便台湾同胞在豫学习、生活方面有8条具体措施。 
     
    在积极推动豫台经贸合作交流方面,33条具体措施涉及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河南企业同等待遇和发展机遇,包括支持台资企业参与“三区一群”国家战略平台建设,支持台湾优势产业向河南省转移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台资企业牵头组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和省级创新平台,明确台资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享有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明确台资企业用地、台资农业企业可享受的相关政策,支持两岸业者在小额支付、征信服务等方面深化金融合作等。 
     
    在深化豫台文化交流方面,6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台湾同胞参与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鼓励台湾同胞参与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选活动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对台湾图书进口业务建立“绿色”通道,放宽台湾影视和图书等市场准入限制等。 
     
    在为台湾同胞在豫实习、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方面,13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支持使用居住证注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账号,向台湾同胞开放134项职业资格考试、为台湾人士取得从业资格和在河南应聘提供更多便利,来豫台湾同胞可申请各类人才计划和各类基金项目,台湾青年到河南省高校就学享受与河南省在校大学生同等待遇,明确来豫实习就业创业的台湾青年所应享受的政策和补贴等。 
     
    在方便台湾同胞在豫学习、生活方面,8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明确在豫台湾同胞在教育、医疗、劳动和住房保障、参政议政等方面享受的平等权利,鼓励台湾同胞加入专业性社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参与大陆基层工作等。 
     
    河南省台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河南省台办、河南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单位,不断加强政策落实,评估实施效果,遴选河南省在落实河南省《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及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典型案例,充分展示河南省与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的生动实践,并根据需要研究制定更多惠台政策举措,进一步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不断增进两岸同胞的亲情和福祉。

      《实施意见》积极推动豫台经贸合作交流(冯雷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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