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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载入对台工作史册的重要文稿\杨亲华

2018-12-04 03:17:5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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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这份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对台工作纲领性文件,像是改革开放元年─1979年的第一隻报春燕,代表大陆亿万同胞给海峡对岸的台湾同胞送去新春第一声亲切的问候。这篇饱含浓浓深情的文告,融化了两岸之间长达三十年不相往来的坚冰,开启了海峡两岸化干戈为玉帛和平发展的大门,也成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四十年来指导对台工作的重要文献。

  自1949年台湾问题形成以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就始终把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

  四十年前,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们国家内外形势发生了一系列历史性的重大变化。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中美双方在上海发表联合公报(“上海公报”),开启中美关係正常化进程。1975年,邓小平提出中美关係正常化“三原则”─“断交、废约、撤军”,即美国必须同台湾“断交”、废除美台“共同防禦条约”、从台湾撤走所有军事力量。1978年7月初,在邓小平的直接领导的主持下中美启动建交谈判。同年12月16日,中美发表建交联合公报,宣布自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係。美国在公报中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并表示“在此範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係”。同时,美国政府宣布与台湾结束“外交关係”,终止美台“共同防禦条约”,从台湾撤出美国军队。这表明美国已经接受中国提出的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建交“三原则”。至此,世界上所有大国和大多数国家普遍接受一个中国原则。中美正式建交是一件历史性大事,有助於亚洲和世界的和平稳定,有助於两岸中国人排除外部障碍,自己以和平的方式解决自己国家的统一问题,为中国人民完成祖国统一创造了有利条件。正如邓小平在中美建交谈判最后时刻所说的,中美建交后,希望美国政府慎重处理同台湾的关係,不要影响中国採取最合理的方法和平解决台湾问题。

  中美两国发表建交公报两天之后,即1978年12月18日,我们党召开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全会重新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并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这些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也必然决定着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的调整和转变。中国的发展从此进入历史新时期。

  面对国际国内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作出决策,在促进台湾问题和平解决上採取更为积极、更为务实的步骤。

  1978年12月17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一天,胡乔木布置了邓小平下达的一项重要任务,即在1979年元旦,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名义发表一份《告台湾同胞书》。胡乔木传达了邓小平的意见:在这份文告中,要表明我们和平统一祖国的意愿和政策;不再用“解放台湾”的口号,并要宣布停止炮击金门等沿海岛屿;提出两岸通航、通邮、通商;文告既要面向台湾人民,也要面向台湾当局;措辞语气委婉平易些,不要用报纸社论那种文体。总之,要让对方听得进去。12月20日初稿起草完毕。经胡乔木精心修改润色,文告稿於12月24日送邓小平处。邓小平当天审阅后迅即作出批示:“我看可用,请你再斟酌一下,最好提到今天下午政治局会议讨论。”

  两天后,12月26日,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告台湾同胞书》。在通过这一文件之前,叶剑英委员长作了重要讲话。他说:“为了适应当前形势,多做工作,以促进台湾回归祖国,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中央考虑,在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的时候,由我国人大常委会发表一个告台湾同胞书,是非常必要的。告台湾同胞书的稿子,曾经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过,并且征求过一些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政协常务委员的意见,作了必要的修改。”会议以大家热烈鼓掌的形式一致通过了这个文件。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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