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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寓意深刻 对台方针一脉相承\杨亲华

2018-12-05 03:18:0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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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年1月1日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历史上,我们党以《告台湾同胞书》之名发表对台工作政策的文告不是第一次。除建国初期1950年2月台湾民主联盟发表过一份劝降书性质的《告台湾同胞书》外,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期,我们党曾有过三次《告台湾同胞书》。这三份文告全称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告台湾同胞书》,均是毛泽东亲自起草的。前两篇都是以彭德怀名义发布的。第一份文告发布於1958年10月6日。这篇对台政策文告的基本要点是:指出了统一是大陆和台湾的根本方向;强调国共双方在一个中国问题上存在共识;重申早日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倡议并严格劃清台湾问题的性质。这份文告有利於进一步加深美蒋之间的矛盾,促蒋共同维护一个中国局面。第二份文告发布於1958年10月25日。这份文告着重揭露美国政府搞“两个中国”的企图,指出:美国人第一步,孤立台湾;第二步,讬管台湾。如不遂意,最毒辣的手段都可以拿出来。文告并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没有两个中国。美国人强迫製造两个中国的伎俩,全中国人民,包括你们和海外侨胞在内,是绝对不容许其实现的。

  文告宣布对四种军事目标实行隔日炮击的做法,其用意在於击破美国搞“两个中国”的阴谋。第三份文告,毛泽东起草於当年的11月1日,因为当时台海形势的变化,后来没有公开发表。

  1979年1月1日发表的这篇《告台湾同胞书》对台政策文告,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对台工作历史上、在两岸关係发展历史上,其地位之高、其分量之重,其特殊性之突出,可说是迄今也是绝无仅有。它的起草及发表是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亲自授意并审阅,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开会讨论,同时广泛征求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意见,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表决通过的。

  这篇对台政策文告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其寓意是很深、很值得玩味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意味着一个中国原则,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只能由两岸中国人自己独立採取合适的方式来解决,别国无权干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也是代表最广泛人民意志的民意机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政策文告,无疑具有权威性、法律性且具有最坚实的民意基础。

  《告台湾同胞书》,它说明我们党和国家的对台方针政策,具有一脉相承的连续性。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为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建立了丰功伟绩─粉碎了台湾当局“反攻大陆”的图谋、挫败了美国製造“两个中国”的阴谋,提出了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重要思想。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正是在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关於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思想的基础上,从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才确立起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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