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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台在港设法务秘书”不符事实

2019-01-18 03:18:24大公报 作者:龚学鸣、苏榕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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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6日表示,台媒有关“台法务调查局”前不久获得大陆方面的同意到港设立“法务秘书”的报道不符合事实/中新社

日前在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台媒有关“台法务调查局”前不久获得大陆方面的同意到港设立“法务秘书”的报道,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表示相关报道不符合事实。多名本港政界人士分析认为,台当局领导人蔡英文这两年来拒不承认体现一中原则的“九二共识”,令两岸关系陷入僵局,但岛内主流民意希望改善两岸关系、改善民生经济,於是编造谎言,营造“港台关系和两岸关系良好”的错误观感,但如此拙劣的谎言一戳即穿。
 
马晓光16日表示,按照港台双方的有关共识,香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并未设立“法务秘书”一职,更没有所谓“获得大陆方面同意”这回事。台湾有关机构应该切实遵守香港基本法及有关法律,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活动。
 
“一戳即破的谎言”
 
对於台方诈称获大陆方面同意在港设立“法务秘书”,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卢瑞安向大公报表示,台当局此举令人匪夷所思,因为无论台方要在香港设立任何机构或职位,都须由中央政府同意,如今国台办已明确否认事件,证明台方的说法是无中生有、纯属捏造。
 
他指出,蔡英文日前再度拒绝承认“九二共识”和“一国两制”,令两岸关系陷入僵化的境地,台方或许想藉此放出风声,缓和关系,“但只要蔡英文坚持‘台独’主张,无论放出何种流言语,都无法改善两岸关系”。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吴亮星表示,台当局对两岸关系上的处理令人失望,因为一个中国是大势所趋,任何破坏一个中国的行为都应受到强烈谴责。他形容台方称获得同意在香港设立“法务秘书”是个“一戳即破的谎言”。
 
他希望台领导人悬崖勒马,以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为依归。
 
“法务秘书”不符港台协议
 
厦门大学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李非教授表示,如果两岸关系互动良好,以某种方式设立“法务秘书”也是可以考虑,但目前在台当局不承认“九二共识”的情况下,台湾方面在香港根本就不能设立“法务秘书”。
 
上海社科院台湾研究中心主任盛九元教授表示,1997年香港回归以后,根据香港和台湾方面达成的协议,台湾在香港是不能设立官方机构,香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实际上并不具有官方身份。从这个角度而言,台湾所谓的“法务调查局”在港设立所谓的“法务秘书”,与港台之间达成的协议不相符合,大陆也不可能同意台湾在港正式设立具有官方身份的职位,破坏既有协议。盛九元称,台湾在香港设立“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是双方达成共识具有默契的一种方式,本身不具有官方身份。现在有这样的报道,而所谓的“法务秘书”这样的设立方式大陆肯定不会同意,所以相关不符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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