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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长签协议 蔡政府叫嚣“罚13万”

2019-04-22 03:17:4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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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苏榕蓉报道:台当局“内政部”21日针对有村里长违法登陆签署协议在脸书粉丝团发布影片,提醒村里长不具“公权力”,不能代表村里签署协议,违者可处新台币50万元(约13万港元)。

  据中央社报道,日前有媒体指出,今年1月至3月间,至少有9个台湾村里与对岸签署结对交流协议。陆委会曾表示,村里长不具有“公权力”,如果违法签署协议就违反“两岸人民关係条例”中的“合作行为”,最重可开罚50万元。过去已有10名村里长因此受罚。

  “内政部”21日在脸书粉丝团公布一部影片,提醒村里长注意,若到大陆签署交流协议,将违反“两岸人民关係条例”33条之1,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台湾政治大学国际关係研究中心研究员汤绍成教授向大公报表示,民进党当局限缩两岸民众之间的交流是非常危险的,原本在两岸“官方管道”中断,两岸应加强民间的交流合作,让民间为双方紧张关係开起一扇“友谊之窗”,而民进党当局修改“两岸人民关係条例”,将使双方之间交流管道完全中断,两岸尖锐对立情况将持续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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