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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舆论支持香港修订《逃犯条例》

2019-06-15 03:13:0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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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评论人黄智贤:

  香港修订《逃犯条例》,没毛病!让在大陆,台湾,澳门犯了杀人,强暴,劫机等37项罪刑,然后逃亡香港的人,可以被引渡回犯罪地审判。错在哪裏?不修改,是要让香港人可以到北京,上海,台湾杀人放火都不必受法律制裁?

  台北市议员侯汉廷:

  反对者担忧,在香港做“内地违法的事”,比如在香港出禁书是否会被移交?答案是不会。由於香港有出版、宗教、新闻、言论、学术、集会自由,上述行为在香港不属违法,不符合双重犯罪原则,因此无须被移交。

  新党文宣委员会副主委林明正:

  香港修订《逃犯条例》,与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协议及台湾相关法规程序都一样,符合惯例,台湾没理由反对。

  孙文学校北院院长林定芃:

  香港修订《逃犯条例》是为了使法律漏洞得以弥补,但遭有心人士炒作,“港独”与“台独”相呼应。

  岛内中国文化大学教授邱毅:

  法治是维持香港繁荣稳定的基础,此一完善法治、扑灭犯罪的修法,竟被污名化成恶法,更上纲到“一国两制”的失败,可见意图挑动政治风暴者的恶毒居心。

  台商金先生:

  以多年在大陆经商的经历来看,香港反对派顾虑的那些问题根本不存在。以福建为例,台胞陪审员制度在福建先行先试实施,商业部分两岸仲裁法庭已成立数年。这些举措都显示大陆司法改革早已实施多年。

  台胞薛先生:

  此次香港修例事件引发争议,是少部分人“逢中必反”的敌对思维在作怪。保护受害人、惩治犯罪分子是制定法律的初衷,当法律出现漏洞,出现让犯罪分子潜逃的灰色地带时,就必须补齐法律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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