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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修法鼓励65岁以上人士就业

2019-07-26 03:26:1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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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据中新社报道:为促进与保障“银髮族”就业,台湾当局行政机构25日通过“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草案,规定僱主可用定期契约僱用65岁以上高龄劳工,若有职场年龄歧视,最高可罚150万元新台币。

  综合中央社、《联合报》等台媒报道,台湾面临少子化及高龄化的人口结构变化,55岁以上人士劳动参与率明显偏低。

  台当局劳动事务主管部门表示,台湾在职的65岁以上劳工数量仅为28万人,希望透过订定专法,促进高龄与中高龄者的就业,逐年提升劳动参与率。  

  草案也明确规定僱主不得以年龄为由给予差别待遇,包括招募、分发、考绩、升迁、薪资给付、退休、资遣等。若因年龄而有差别待遇,可处30万元到150万元新台币罚款,且应公布负责人姓名,并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应按次处罚。这个法案后续将送台当局立法机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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