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两岸 > 正文

台规定公务员大陆转机须申请

2019-09-23 04:24:01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报讯】据中通社报道:台“内政部”日前预告修订公务员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明定公务员过境大陆转机需事先申请。“内政部”次长陈宗彦22日指出,陆委会已有函释,修法只是完备法规。

  蔡英文当局规劃修“国安五法”,升高对军人、政务官和一定职等以上公务员赴大陆的管制要求。陆委会今年初通过函释政府机关、各县市及学校,要求公务员及特定身份人员赴大陆机场转机至其他国家或地区,必须申请许可或报准。

  陈宗彦指出,现行公务员进入大陆地区本来就要提出申请,且陆委会此前就有函释指出,修法只是为了让法规更完备。

  依陆委会函释,不论过境转机或不过境转机,皆为进入大陆地区,均须於赴陆前申请许可或报备。但在香港转机不需事先申请。

  另外,“赴陆人员返台通报表”也正修正,新增询问是否参加大陆地区党政军方主(协)办的活动、是否受邀担任大陆地区党政军或正式性机关的职务或成员、是否遭遇要求进一步联繫大陆地区人士。公务员及特定身份人员赴大陆地区返台后7个工作日内,应填具赴陆人员返台通报表。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