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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撑港暴徒蒙面 蔡英文自打嘴巴/大公报记者苏榕蓉报道

2019-10-07 04:23:5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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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4个多月来,香港街头暴力愈趋严重。香港特区政府日前宣布实施《禁止蒙面规例》:在公众遊行集会中使用蒙面物品阻止警方辨认身份者,即属犯罪。民进党蔡英文政府批评港府“破坏民主”。但讽刺的是,台湾“集会遊行法”也有禁止蒙面的规定。台湾舆论指出,民进党政府曾痛斥台湾民众集会遊行蒙面是违法,但如今却支持香港遊行人士蒙面,果然是好棒棒的“双标党”。

  台湾地区现行“集会遊行法”第十四条规定,主管机关许可室外集会、遊行时,得就六款事项为必要之限制,其中第六款就是“关於妨害身份辨识之化装事项”。去年4月,反对蔡政府年金改革的退役军人团体发动遊行抗议,当时有示威者蒙面。时任民进党当局“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当时表示,在抗议行动中,有些群众脸上涂迷彩、戴面具、化妆参加遊行,“但集会遊行法规定,参与者不可以戴面具”。

  然而,最近香港政府颁布实施《禁蒙面法》,台当局领导人蔡英文却说“任何会升高对抗情势的做法都不好,希望香港政府能避免”。民进党主席卓荣泰称“这是开民主的倒车”。“立法院长”苏嘉全在脸书上说,《禁蒙面法》违反民主潮流。台媒指出,这是蔡政府执政双重标準的又一例证。

  台媒:禁蒙面无关民主

  《联合报》评论指出,其实从美加到德法,许多民主国家也有禁蒙面法,显示禁蒙面法并非民主或极权的判别标準;而且它不单只是政府维繫秩序的手段考量,更涉及是否合乎比例原则、人民是否拥有“街头匿名”表意自由等深层宪法论辩。只可惜,蔡政府只会捡枪乱射,射到自己时就靠“勇”式诡辩法混淆视听。蔡政府踩破自己的法治标準,去骂香港的民主水準,双标党能带给台湾什麼前景?

  台湾竞争力论坛执行长谢明辉教授向大公报表示,蔡英文执政三年半以来,向来就是两套标準,说一套,做一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同样是集会遊行,台当局斥责反对年金改革的台湾示威者是暴民,却称讚香港的反政府示威遊行是“争取民主自由”。可见,搞双重标準对於蔡政府就是家常便饭。

  国民党孙文学校北院院长林定芃支持港府颁布《禁蒙面法》。他表示,在示威遊行中,有必要让参与示威遊行者达到可以辨识的程度,以便发生衝突时可以进行辨识。民进党当局若要反对《禁蒙面法》,那就应先废除了岛内禁止蒙面的法规条文再来说三道四吧。

  林定芃说,民进党政府只会批评别人,从不自我反省检讨,任何事情都是用威权心态自我认定。这样的政府完全没有民主素养,根本就是集权威权心态,都是它说了算,有什麼资格来评论香港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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