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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20条新政促两岸影视产业合作

2019-10-09 04:24:0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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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据中新社报道: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官方8日发布20条新政策,加速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早在2018年,平潭已出台《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版)》《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实施细则》。而此次发布的新版影视政策,就是在前述政策措施基础上进行优化修订的,有效期五年,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

  相关人士称,这些新政策更加贴合平潭实际,突出对台特色,综合优惠力度更大,可操作性更强。

  在此次发布的20条新政策中,平潭突出加强与台湾影视产业合作,具体内容包括:加强两岸影视产业合作,适当放宽影视产业对台准入限制,鼓励台湾企业在平潭设立合资企业从事电影后期製作服务;建立两岸影视交流研究中心,引进境外影视作品在平潭播放交流;支持打造两岸影视产业基地。

  加大力度扶持两岸影视新生力量,对台湾高校和大陆高校大学生在平潭拍摄製作的毕业影视作品进行专项补助。由台湾影视企业与平潭影视企业合作、台湾著名影视导演执导并在平潭有一定取景的电影,除享受相关条款奖励外,再予实验区出品方票房分成10%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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