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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海观澜\政治凌驾司法 蔡英文不准嫌犯投案\朱穗怡

2019-10-21 04:23:59大公报 作者:朱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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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准备投案,但司法机关却拒人于门外。这种荒唐的事情正发生在台湾。引发香港反修例风波的“台北行李箱藏尸案”的凶手陈同佳将于下周三在香港出狱。他表示愿意到台湾地区投案,但台当局竟对他实施入境管制,使他无法到台湾投案。民进党蔡英文政府口口声声说“台湾是法治社会”,如今却拒绝继续查办陈案,让杀人犯可逍遥法外,免受法律制裁,令受害者家属再一次受到伤害。

去年2月香港19岁青年陈同佳涉嫌在台湾杀死同为港人的已有身孕的女友,事后潜逃回港。但其杀人罪行不在香港发生,而港台之间并没有司法互助及引渡协议,无法把陈同佳送到台湾受审,所以香港警方只能控告他偷盗死者财物。今年4月香港高等法院判处其入狱29个月,由于认罪获得减刑,将于下周三刑满出狱。正当外界以为陈同佳的杀人罪行将不了了之的时候,传出消息称,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经过多次接触和劝解陈同佳后,陈同佳同意出狱后到台湾投案,为自己做错的事负责。在当下港台没有司法互助的渠道下,这是对相关案件最好的解套方法。

然而,台当局却不让陈同佳入境台湾,要求港府继续关押陈同佳,还指责“港府放弃司法管辖权是卸责”。这根本就是颠倒是非。推卸责任的其实是蔡政府,放弃司法管辖权的亦是蔡政府。陈同佳的杀人地点在台北一家旅店,弃尸的地点也在台北一处草丛。整起杀人案都发生在台湾,罪证也在台湾。根据属地原则,台湾方面拥有完全的司法管辖权。但台当局却辩称“陈同佳在香港时已有犯案预谋,所以其罪行一部分发生在香港,香港应有司法管辖权”。即使有杀人预谋,但未实施杀人行为,仍不能控告相关人士杀人,遑论“续押”了。台当局显然是混淆视听。

台湾方面坚持“若港府有意让陈同佳来台投案,应承诺透过司法互助,提供本案在港事证”。但讽刺的是,当初港府有意修订《逃犯条例》,正是堵塞法律漏洞。根据香港现行法律,移交逃犯安排和相互法律协助安排不适用于“香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其他部分”,意即如果在台湾犯事后逃到香港,台湾方面无法要求香港警方移交逃犯,反之亦然。《逃犯条例》若能修正,正是港台司法互助的重要管道。但早前台当局声称即使香港通过修订《逃犯条例》,台湾方面也不会配合办案,如今却又提什么“司法互助”,根本就是自相矛盾。

台当局摆出种种理由,不让陈同佳赴台投案。说穿了,就是不想看到香港反修例风波出现正面的讯息。陈同佳投案虽不能平息反修例风波演变的暴乱,但至少对社会、对死者都是一个交代。而蔡英文这几个月来就是靠打“香港牌”、大肆炒作反修例风波而使支持率起死回生。香港只有继续乱下去,流更多的血,她才继续煽动岛内的“恐中仇中”氛围,才能巩固绿营基本盘、骗取选票。如此她又怎会轻易让陈同佳赴台投案,而让港府解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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