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两岸 > 正文

天津推“惠台46条” 台胞享同等待遇

2020-01-14 04:24:14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民众在天津.台湾商品博览会上选购台湾商品\资料图片

【大公报讯】记者张聪天津报道:13日下午,天津市台办、天津市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天津市惠台“46条措施”。天津市台办副主任原清表示,“46条措施”紧扣当前经济社会热点,进一步回应了台胞台企关切,含金量更高、受惠面更广,为台胞台企更好融入天津的高质量发展、高科技创新和高品质生活创造了条件。他指出,“46条措施”释放出更多的发展红利,持续为台湾同胞来津学习、生活、工作、创新创业提供“同等待遇”。

据了解,“46条措施”总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即1-30条,是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涉及科研、金融、重大技术装备及产业创新中心建设、5G研发、再生资源网络建设、航空、文化等内容;第二部分即31-46条,是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涉及交通、教育、就医、求职、就业创业、住房、银行卡办理等内容。

公租房购车提务实举措

原清介绍,“46条措施”在制定的过程中,认真总结和吸取《关于进一步促进津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52条措施”)实施以来的经验和做法,坚持从新的实际出发,在推行台胞习惯的输入法、申请公租住房、银行卡办理、摇号购车等方面提出务实举措,为台胞更好地融入“津味”生活提供了保障。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