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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开环保后门 放任燃煤发电

2020-03-15 04:23:5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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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综合中通社、联合报报道:针对台中火力发电厂燃烧生煤争议,台湾“行政院”13日晚间宣布,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条例部分条文无效。台中市长卢秀燕14日表示,这是台湾首次针对已实施4年的自治条例,为了护航台电而被宣告无效,质疑当局放任燃煤发电,尤其是由当局最高行政机构来宣告令人匪夷所思,更有违法疑虑。

  台中火力发电厂(中火)燃烧生煤发电争议持续延烧,台中市政府日前引用“台中市公私场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条例”规定,对台湾电力公司开罚,还废止中火第2号及第3号机组燃煤许可证,却引发台湾电力公司及当局的反弹。

  台中市政府指出,废止中火两部机组许可证是依法行政。生煤管制自治条例是由台中市议会依法制定,2016年公布,且已生效施行4年,并已初见成效。当局如今竟趁着疫情之际偷偷大开环保后门,迅速宣告议会制定的条例无效,无视地方的努力。市府将依法提出诉讼,捍卫台中市民健康,绝不让步。

  中部空污恐雪上加霜

  卢秀燕表示,实施自治条例主要目的就是约束中火及其他民营燃煤大厂必须减煤改善空污,当局将该条例宣告无效,未来台中不管是公营电厂或民营燃煤大厂,都不受限制,台中燃煤状况可能会“不减反增”,对中部地区空污改善恐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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