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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安法震慑“港独”“台独”

2020-07-10 04:24:3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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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香港市民支持实施香港国安法\资料图片

  【大公报讯】据中通社报道: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於7日生效,条文规定香港警务处处长可向台湾政治性组织、台湾代理人要求因涉港活动提供资料。两岸学者认为,实施细则的内容,对於过去一年来联繫紧密的“港独”“台独”分子具有震慑效应。  

  华东师範大学两岸交流与区域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包承柯说,香港去年下半年的暴乱,就有“台独”的影子。香港国安法很重要的部分在於防止境外势力破坏,其中包括外国和台湾,这些势力都是乱港根源之一,而“台独”势力介入香港事务、搞乱香港,就是希望以乱製造“一国两制”在香港失败的假象,从而谋取政治利益。他认为,“港独”“台独”分子,无论感情上或组织上都有联繫,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的公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以法制提升对“港独”的打压力度,进而将这种震慑力传达到岛内,对“台独”也发出了震撼警告。

  包承柯举例,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许多乱港分子或逃亡或宣布“洗手不幹”,这在某种程度上给“台独”分子一个明确的信号:“在香港不能得逞的事情,在台湾也不可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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