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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侦查法草案争议

2020-09-22 04:24:1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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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条:通过全球定位系统(GPS)实施调查

  争议点:只要检察官同意就可执行,超过2个月才需法院批准,外界担忧此项规定会被台当局随意滥用

  第9条:涉嫌触犯本刑3年以上罪行的人可被检察机关监看隐私空间

  争议点:以高倍数照相机拍摄未经窗帘遮掩的室内,侵犯民众个人隐私

  第14条:实施设备端通信监察,即在网络设备上安装单向的截取信息的设备

  争议点:以木马程式等方式,侵入民众手机等通讯设备进行监测

  第15条:以“安全”为由,情报机关首长就能核发监察书

  争议点:外界担心台当局将以“国安理由”长期监控民众

  第20条:强制搜索查扣云端电磁纪录

  争议点:对於违法搜索、扣押所取得之证据,为兼顾程序正义及发现实体真实,应由法院依比例原则及法益权衡原则,予以客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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