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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强行进口“毒猪” 各县市却“不买账”

2020-12-25 04:23:5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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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24日表决通过9项开放美国含莱克多巴胺(瘦肉精)猪肉进口行政命令,明年1月起实施进口,但全台多个县市政府表示不执行相关制度,并修法明订市面出售的猪肉不得验出瘦肉精,否则罚款。国民党批评民进党立委不顾民意,成了蔡政府的“跑堂小弟小妹”。台湾民众党表示,民进党违背民意开放美猪进口又否决加强管控的提案,希望民众在2022年用选票表达愤怒。

综合中通社及中央社报道:“立法院”24日表决开放进口美猪相关修法提案,中国国民党,民众党,时代力量等在野党各自提出禁止瘦肉精猪肉进入校园、在进口肉品上强制标示是否含有瘦肉精等修法提案,意在对明年元月开放进口到台湾的含瘦肉精猪肉进行严格管控,但在野党提案均遭到民进党以人数优势予以否决。

台湾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总召赖香伶表示,从“学校卫生法”修正到“食安法”修正,在野党的提案没有一条过关,执政党“立委”已经忘记自身的职责与保护民众食品安全的诉求。赖香伶表示,民进党违反民意,希望民众在2022年(台湾县市长九合一选举)用选票表达自己的愤怒。

多个县市修法禁瘦肉精

对於瘦肉精美猪明年元旦起开放进口,台北、新北及台中市等多个县市明订猪肉及其制品零检出并祭出罚则;此外,台北市等还要求超市、卖场设置不含莱剂专区。

台北市政府卫生局表示,依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条例,明年1月1日起,贩售散装生鲜猪肉及猪可食部位的连锁超商、超市及大卖场业者,应於营业场所设置“不含莱克多巴胺专区”,并于明显处标示。

台北市卫生局说,输入猪肉及猪肉可食部位原料的食品业者,应实施强制检验莱克多巴胺残留容许量,未依规定进行自主检验,得命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重大者,得迳处6个月以上1年以下停业处分。

新北市政府表示,新北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自治条例修正案瘦肉精零检出经市议会通过,明年元旦起,使用进口猪肉的餐饮店家须透过检验确认,并标出“不含莱克多巴胺”资讯。

台中市政府制订“台中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自治条例”,明订猪肉及相关产製品的瘦肉精一律“零检出”。

台南市议会早前也修法规定在台南市输入、输出、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的海内外猪肉产製品及其他相关肉制品,不得检出瘦肉精。

高雄市议会上月也修法规定市面肉类不得含有瘦肉精,以保障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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