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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配子女因疫情影响居留 台酌情处理

2021-02-24 04:25:1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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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据中通社报道:岛内具有大陆户口的陆配子女若因疫情因素不符合每年在台居住逾183天的条件,恐对申请长期居留造成影响,台湾“内政部”23日公告弹性处理原则,管制入境期间将不纳入计算,管制前、后在台停留期间视为连续不中断。

  台湾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管制外地人士入境。其中,已许可在台长期探亲或专案长期居留的陆配子女,从去年7月16日起才分批开放入境。但这些人士因疫情因素,无法返台居住连续一定时间,导致无法符合在台停(居)留连续2年或4年,且每年合法居住超过183天的要求,恐对后续申请在台专案长期居留或定居造成影响。

  台湾“内政部”23日表示,为保障相关人士在台居住及身份权益,去年12月邀集陆委会等相关机关共同研商,公告“大陆地区人民因疫情因素无法返台致未能符合法定每年在台居住逾183日要件处理原则”。

  处理原则明确规定,管制入境期间不纳入在台停(居)留及居住时间计算,管制前、后在台停(居)留期间视为连续不中断;扣除管制入境期间,管制前、后在台居住时间加总,一年之内在台居住逾183天,即可符合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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