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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世越”号船难4年后 法院判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2018-07-20 03:17:4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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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世越”号2014年4月16日沉没,海警在搜寻失踪乘客 /路透社

据法新社报道:韩国“世越”号客轮2014年翻覆,夺走304条人命,罹难者大多是学生。韩国法院19日裁定,当局和“世越”号船公司应向受害者家属支付赔偿金。
 
118名罹难学生的354名家属於2015年提出集体诉讼,控告政府和“世越”号所属的清海镇海运公司。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9日下达判决,韩国政府和涉事清海镇海运公司对这起船难负有责任,必须赔偿每名罹难者两亿韩圜(约138万港元),并向每名罹难者父母额外支付4000万韩圜(约28万港元)的赔偿金。
 
这是韩国法院首次承认国家在事故初期应对不力,应负上责任。清海镇海运公司默许客轮超载,事故发生後,船员指示乘客留在客舱内,之後迳自弃船逃离。受害者家属至今受到创伤後心理应激的折磨。法官李相贤(译音)在判词中说:“受害者在船裏等待救援时丧命,对详细状况一无所知。”
 
但是,有死者家属对判决感到失望,法庭未有明确指出政府做错的地方。“世越”号客轮2014年4月16日在西南部外海翻覆,该事故也成为前韩国总统朴槿惠被弹劾的原因之一。调查人员说,事故发生是多种人为因素造成的,包括非法改装、超载及转弯速度过快。事发後,韩国举国陷入悲伤长达数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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