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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滥用广告垄断遭欧盟第三次重罚133亿港元

2019-03-21 03:18:3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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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新社报道:20日,欧盟委员会就谷歌购物在搜索中压制竞争者的广告的现象,开出14.9亿(约133亿港元)巨额罚单,这已经是谷歌第三次遭到欧盟的重罚。

欧盟指谷歌及其母公司Alphabet违反欧盟反托拉斯法,禁止网站使用其所属的AdSense以外的平台,并与其签署协议,阻碍其对手的广告出现在搜索结果中。欧盟竞争专员维斯塔格表示,广告客户和网站拥有者可能需要向谷歌交更高的广告费,而这一笔费用会被转嫁於消费者。

微软於2009年针对该项服务向欧盟提出投诉,欧盟委员会则於2016年正式开始调查。去年谷歌也因为其安卓操作系统被欧盟罚款43.4亿欧元(约387亿港元)。2017年,欧盟以谷歌搜寻结果偏袒“谷歌购物”价格比较为由,对谷歌开罚24亿欧元(约182亿港元)。

日前,谷歌试图安抚欧盟,宣布将微调欧洲搜寻引擎结果,其显示方式将会改变,某些对手的搜寻结果将排在页面上更容易被看到的位置,提高对手流量的同时,也避免谷歌遭到欧盟委员会更多审查。谷歌全球事务首长华克表示,2017年遭罚款之后,谷歌“一直仔细聆听我们得到的回应,包括欧盟委员会与其他的声音”。“因此,未来几个月我们将对欧洲产品做出更多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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