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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夫妻同姓法律 日民众败诉

2019-03-26 03:18:2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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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据《朝日新闻》、《读卖新闻》报道:日本4位民众认为日本户籍法规定日本人跟外国人结婚不须同姓,但日本人跟日本人结婚却须同姓有违宪之虞,提起诉讼要求国家赔偿。东京地方法院25日认为无违宪,判决民众败诉。

  由於针对户籍法规定夫妻同姓有无违宪争议,是首次有民众提起诉讼,因此今次的判决相当受到关注。《朝日新闻》报道,日本一间软件公司社长青野庆久等4人,认为户籍法规定日本人夫妻必须同姓有违宪之虞,提起诉讼要求国家给付220万日圆(约15.7万港元)的赔偿金,东京地方法院做出青野等人败诉判决。

  原告方面主张,户籍法规定,日本人如果跟外国人结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不同姓氏;但日本人跟日本人结婚的话,却不能选择不同姓氏,已违反宪法明定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原则。

  不过,国家方面主张,户籍制度是基於民法规定而对亲属关係进行的登记,并举出2015年最高法院判例说明民法规定夫妻同姓合宪,因此“在民法未修改规定前,只修改户籍法是不可能的事”。

  日本放送协会(NHK)报道,过去曾有人认为民法不允许夫妻不同姓的规定有违宪之虞提出诉讼,最高法院2015年判决指出,夫妻同姓制度在社会已是固定看法,让家族只有一个称呼有其合理性,认为民法的夫妻同姓规定并未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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