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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拟立法抗假新闻违者最高可判十年

2019-04-04 03:18:2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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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综合《联合早报》及路透社报道:新加坡政府日前向国会提交打击假新闻法案,法例通过后,恶意散播“假消息”的人士最高可被判刑10年,政府亦有权要求违规的个人或网络平台,更正信息或撤下假新闻。

  狮城政府1日向国会提交《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进行一读,正式启动应对网络虚假信息的立法程序。

  根据新法,不遵守指示的网络平台,可被判罚款100万新加坡元(约581万港元),而恶意散播假信息、企图损害新加坡公共利益的个人最高可被判10年监禁及罚款10万新加坡元(约58万港元)。

  新法规定,对於影响不大的假新闻,政府只要求作者在涉事内容旁刊登更正信息;但对於影响较大的假信息,政府会要求作者把整篇文章撤下,甚至要求媒体机构刊登广泛性更正信息澄清。此外,法案还要求,任何在6个月内多次发布至少三条不同假信息、并接到更正指示的网站,必须刊登声明,公告自己的网站已被列为假信息源,不得获取广告收益或其他资金。

  该法案对於假信息的定义是“虚假的事实陈述”,涵盖所有捏造的信息,也包括完全改变原有含义的事实扭曲,而基於事实的个人看法、批评、讽刺或滑稽模仿则不包括在内。同时,对於已确定的虚假信息,政府必须在证实其对公共利益造成负面影响后才能採取行动。

  不过,仍有人权团体担心政府会利用新法滥权打压言论自由,而新加坡律政部长尚穆根2日否认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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