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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一致才可判死 美程序正义有弊端

2019-07-20 03:24:3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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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章莹颖(中)前往美国前与父母在火车站合影\网络图片

  【大公报讯】据美国之音报道:由於陪审团成员未能达成一致,杀害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兇手克里斯滕森18日免於一死,被判处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

  美国已有21个州废除死刑,包括今次案件所在的伊利诺伊州。不过,由於今次案件是根据美国绑架法审理的联邦案件,被告仍可被判死刑。

  美国华裔知名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程绍铭告诉美国之音,联邦法律规定,涉及死刑的量刑判决须由陪审团作出,而非法官,且只有12名陪审员一致认定时,才可对罪犯判处死刑。他说:“章莹颖案的最大问题是12名陪审团成员中,有两人认为他(克里斯滕森)有精神病,或者有其他问题,所以就不同意判死刑。”

  程绍铭还表示,即使是有死刑的州,也对死刑判决非常谨慎,所有死刑判决都须上报至美国最高法院进行覆核,且该程序旷日持久。在联邦层面,联邦司法系统和美军系统目前共有62名待决死刑犯,但自1988年美国恢复联邦死刑法令以来,总共只有3人被处决。

  程绍铭说:“死刑判决后可以上诉,还可以翻案,整个过程很漫长,一直到执行死刑,前后可能要七八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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