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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护航 美警铁腕平乱有依据

2020-06-02 04:24:3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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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月31日,纽约警察命令骚乱者跪在地上\法新社

  【大公报讯】综合路透社、《纽约时报》报道:美国非裔男子弗洛伊德遭白人警察暴力执法致死,在全美持续引发示威,美国政府不得不加派警力止暴制乱。

  社交媒体流出的多段影片显示,美国警方使用警棍、催泪弹、胡椒喷雾和橡胶子弹恢复秩序,驱散示威者。美国最高法院1960年代颁布的“有限制豁免权”(qualified immunity),是警察铁腕平乱的法律依据。

  “有限制的豁免权”在1967年首先提出,当年正值民权人士以示威争取权利,时任迈阿密警长以“敢抢就开枪”(when the looting starts , the shooting starts)威胁镇压示威。美国最高法院指,在密西西比州(Mississippi)警方向民权示威者使用暴力的问题,法院裁定警察以良好的信念(good faith)及相当的理由(probably cause)执法,因此毋须负上法律责任。

  纽约市长白思豪承认,“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自己看到的景象,也不想再看到类似的情况。”但他也称讚纽约警察整体上保持了“极大的克制”。多地警方均称,为了阻止犯罪,这些手段是必要的。达拉斯市警察局长说,需要用胡椒喷雾和催泪弹去驱散破坏财产的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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