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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案重审判20年 大减10年刑期

2020-07-11 04:24:2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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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韩国前总统朴槿惠2017年出庭/资料图片

  【大公报讯】综合中新社、韩联社报道:首尔高等法院10日对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及受贿案进行重判,新判决为20年有期徒刑,较此前3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大幅缩短。

  2018年8月,首尔高等法院对朴槿惠亲信干政案及受贿案进行二审宣判,其中就干政案判处有期徒刑25年、罚200亿韩圜(约1.3亿港元),就受贿案判处有期徒刑5年、追缴27亿韩圜(约1700万港元)。但韩国最高法院认为,虽然二审裁定朴槿惠挪用国库款和受贿罪名不成立,但这两项罪名应该成立,且干政案中涉及的受贿部分应与其他犯罪嫌疑应分开审理,故在2019年8月将该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首尔高等法院10日将上述两个发回重审的案件合併审理。由於法院当天推翻了此前有关滥用职权的部分指控,导致刑期减少。朴槿惠此前的30年刑期被减至20年,即受贿案重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180亿韩圜(约1.17亿港元),其他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朴槿惠自2017年10月后抵制所有庭审,当天同样没有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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