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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轻判纵容犯罪 英国议员呼吁问责惩罚

2020-09-24 04:24:1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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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保守党议员戴维斯2017年提出,常轻判罪犯的法官应被问责\资料图片

综合《卫报》、《独立报》、英国广播公司报道:英国给予法官优厚的薪酬待遇,但同时亦确立严格的监察和惩戒制度。英国於30年前推出“过度轻判检讨计划”(ULS),鼓励受害者、家属、检察官乃至公众监督法官量刑情况,可对“过度轻判”嫌疑的案例发起申诉。然而,有研究显示,由於部分法律条文过时冗长,部分初审法官为免麻烦,仍倾向於轻判了事。保守党议员戴维斯(Philip Davies)曾呼吁,应惩罚经常轻判罪犯的法官。

由於接连出现法官量刑过轻引起民怨的案例,英国1989年推出“过度轻判(ULS)检讨计划”,允许受害者及其家属、检察官以及全体公众监督法官对特定类型案件的量刑情况,并对他们认为不公正的判决提出申诉。仅需一人提出申诉,总检察长办公室就必须审视相关案件,决定是否提交上诉法庭。

英媒曝光“最爱轻判”法官

最初ULS计划涵盖谋杀、强姦、抢劫、部分儿童性犯罪等罪行,近年增加可加刑的案件类型,配合国民需要。2017年8月,英国在ULS计划中新增19种与恐怖主义相关的罪行,2018年1月又增加9项涉恐罪行。2019年,该计划继续扩大,跟踪、骚扰、性虐儿童等14项罪行亦可申诉加刑。

然而,即便有了不断更新的ULS计划,英国部分法官量刑过轻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根据英国司法部门文件,2015年至2018年间,英国共有3499宗案件疑似涉嫌过度轻判,被申诉要求加刑;其中643宗被提交上诉法庭并获受理,478宗被判加刑。无法受理的1148宗案件中,大部分是因为案件类型未被ULS计划涵盖,因此法律界人士和公众一直呼吁扩大其适用范围。

英国《太阳报》去年曝光“最爱轻判”的法官名单。巡迴法官希金斯(Daniel Pearce-Higgins)在2014年至2018年间有五宗经手案件被上诉法院判加刑,被评为英国“最手软”的法官。他曾在一宗娈童案中作出“三年社区服务令”判决,但上诉法院将刑期加至五年监禁。另外,法官波特(John Potter)、亚当斯(Robert Adams)和劳里(Ian Lawrie)亦分别有四宗案件被加刑,其中一宗人身伤害罪从八年加刑至十年,一宗强姦罪从六年加刑至十年。

有分析指,英国法律体系多年来缺乏改革,部分法律条文过时冗长,初审法官为避免麻烦,往往倾向於轻判罪犯。英国智库犯罪预防中心研究主管斯宾塞警告,这种轻判风气恐恶化成一场“瘟疫”,必须为法官提供明确的指引。保守党议员戴维斯(Philip Davies)在2017年曾提出,经常轻判罪犯的法官应该被问责。他指出,有些法官纵容罪犯,从不判他们坐牢,於是罪犯不怕法律,重复再犯,令社会蒙受损失。

15名法官遭问责免职

除了鼓励全民监督法官量刑外,英国亦建立了严密的司法行为监察和惩戒制度,包括司法行为调查办公室(JCIO)、纪律调查小组(DP)、司法任命与行为申诉专员(JACO)等机制。2014年,英格兰及威尔士首席法官经由大法官、苏格兰上诉法院院长和北爱尔兰首席法官同意,制定《司法纪律规则》,并於同年8月生效。该规则及相关準则和指南构成了英国法官惩戒的核心法律依据。

奋战在法官惩戒系统第一线的JCIO,可调查对象下至兼职地区法官,上至高等法院法官;可调查事项包括使用种族歧视、性别歧视或其他攻击性语言,在庭审中睡着,粗野无理行为,滥用司法地位谋利,未能履行司法义务或职责,刑事犯罪,未申报潜在利益冲突等。根据JCIO年度工作报告,该机构仅在2018至2019年度就收到了近2000份针对司法官员行为失当的申诉,最终有15人受到解除职务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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