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2月17日:李在镕卷入时任韩国总统朴槿惠的“亲信干政”丑闻被捕。他被指控向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行贿298亿韩圜、挪用公款等多项罪名。
8月25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认定李在镕部分罪名成立,行贿金额89亿韩圜,判处他五年监禁。
2018
2月5日:首尔高等法院二审认为李在镕迫于朴、崔的压力“被动行贿”,认定行贿金额为36亿韩圜,改判监禁两年半,缓刑四年。李在镕得以出狱。
2019
8月:韩国大法院在终审中撤销二审判决,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2021
1月18日:首尔高等法院认定李在镕行贿86.8亿韩圜,以换取朴槿惠政府支持其继承三星集团经营权。李在镕被判囚两年半,当庭被重新收监。扣除先前羁押时间,他应于2022年7月29日刑满。
8月13日:韩国法务部批准假释李在镕。但他在5年内被限制就业,无法正式继承三星的经营权。
2022
8月12日:法务部将李在镕列入光复节特赦名单。他的就业限制将于15日被解除。
来源:韩联社、《日本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