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胡温十年拓宽言论自由

2012-10-30 07:47:55 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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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文革」时期以言定罪,国家主席都难幸免,确实毫无言论自由可言,那么今日中国新闻、言论自由已取得很大进步。如何把握新闻自由与社会责任的关系、民主自由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已成世界难题。如果说对美国宪法「不保障十八种言论自由」予肯定的话,那么中国稳健推进新闻的改革就不难理解,这也是十八大面临的课题。

    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西方媒体抨击中国「没有新闻、言论自由」又在发酵,国内一些人士也呼吁扩大新闻自由,尽早立《新闻法》等等。如果说「文革」时期以言定罪,国家主席都未能幸免,确实毫无言论自由可言,那么今日中国新闻、言论自由已取得长足进步。

    中国言论自由巨变

    北大教授贺卫方以批评中国现政及言论自由最厉闻名,他4年前访德时却对「德国之声」说:「我个人的例子表明中国政治制度的巨大进步。上世纪50年代,许多人被打成右派,被判徒刑,他们的言论远远没我激烈,但没有任何对我的压制。我可以自由讲课,很多报纸发表我的文章。」贺教授若在「反右」或「文革」时期,别说访德,就是入狱也没好日子过!这不是中国言论自由巨变的真实写照嘛?今日中国政治宽松与「文革」时期已是天壤之别,言论自由长足进步。媒体(包括报刊、书籍、电视)、网络(包微博、微信、短信、QQ)等等,公开针砭时弊、评政议制,各种信息海量传播,中国人对网络愤青、短信谩骂、调侃段子习以为常,针砭对象从政府官员到三教九流,从政治外交到经济政策,从贪污腐败到两极分化……言论「自由」到人身攻击与人肉搜索,许多人士惊呼「电子四大猛于虎」!

    笔者以为,当今中国言论自由绝不亚于新加波、马来西亚等许多国家。从各地传媒到央视「焦点访谈」,已成为针砭时弊、监督公权、维护正义的利器。新闻自由发挥着巨大作用。诚然,中国新闻监督确实严格,包括新闻出版重大选题审批、办报办刊审批等,应以《宪法》为准绳进一步改革。

    西方言论自由弊端

    一味批评中国「言论不自由」是不公正的,长期对西方言论自由过分赞誉,忽视了其历来存在的弊端。举些事例:《柏林日报》2007年8月22日披露,「德国之声」中文部副主任张丹红「停职事件」,而且被开「批判会」。「德国之声」的解释是因其「没有维护自由民主和人权价值观」,而真实原因是她一贯主张「西方不要用高高在上的态度批评中国,要看到中国的进步。」另一家媒体解除记者黑尼希职务,也因「明显亲华」。西媒抨击中国从轻视人权到没有新闻自由,从镇压藏人到政府鼓励运动员滥用兴奋剂等等,无所不用其极!反观中国,会用这样的所谓「言论自由」诋毁西方么?西方对中国言论自由不断抨击,充满傲慢与偏见,甚至成为政治颠覆手段。

    其实,西方新闻、言论自由从来是相对的,从未放松管制。如法国《世界报》因批评总统萨尔科齐选举献金丑闻,受到政府打压,甚至引起诉讼;如NBC著名记者、普利策新闻奖得主阿内特因发表「美国战争计划失败」言论被开除。美国独立后《权利法案》规定保障新闻自由,但1798年汉米尔顿和亚当斯联邦政府通过《煽动法》禁止批评政府;南北战争期间,媒体有反政府言论的一律查禁;两次大战期间,美国实行严格新闻检查,公民发表与政府不一致言论将以「内奸」起诉;1947年开始的全美「忠诚调查」,使2000多万人受审查;50年代初,麦卡锡把反共运动推向高潮,大量书籍列为禁书,马克.吐温作品列为「危险书籍」,爱因斯坦《相对论》列为「可疑书籍」。大批文艺界人士遭逮捕,斯诺逃往瑞士,卓别麟扫地出门,海明威开枪自尽。在当代,因越战和水门事件「新闻失控」,尼克松骂「最糟糕的敌人是新闻界」,美军司令威斯特摩兰引拿破仑名言:「三份不友善的报纸比一千把刺刀更可怕。」美式自由的中国版本是「总统都随便骂」,可是今年4月,美国海军陆战队员加里.斯坦因在「脸谱」网发表批评奥巴马言论被军队开除。去年12月,威廉姆斯因医院拒绝给妻子做手术称「杀死奥巴马,炸毁医院」,立即被逮捕并判刑10个月,出狱后还要三年监管。这种事若发生在中国,威廉姆斯能遭刑入狱么?怎么中国成了「没有言论自由」的攻击目标,美国却成了「言论自由」的普世楷模?

    自由与责任的难题

    去年梅铎集团「窃听丑闻」未冷,近日英国广播公司(BBC)「萨维尔性丑闻」又震惊世界!目前有9名BBC职员面临「性虐儿童指控」。全球再次对新闻公然挑战道德与法律一片悚然!

    我们呼吁「新闻自由」,但怀亚特调查结论:60%的美国人却要求「限制媒体行为」。皮尤中心调查表明:大多数人认为新闻充满偏见、错误和骇人听闻,不是为公众利益,而是捞取财富。73%美国人认为「媒介不尊重公民隐私权」,50%多认为「新闻滥用宪法赋予的特权」。埃默里《美国新闻史》一书指出,「新闻商业化导致的堕落、唯利是图、不择手段」。香港中文大学调查表明,香港报业公信力比1990年明显下降。施清彬所著《香港报纸商业战》指出「并非新闻自由缩窄,而是传媒缺乏自律、职业操守的恶果。」

    笔者以为,新闻言论自由硬币的反面是巨大责任。杰斐逊不赞同「言论自由盖过一切」,新闻不是可任意涂抹的画布,自由的前提是道德与法律。如何把握新闻自由与社会责任的关系?如何掌握民主自由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已成世界难题。任凭媒弊泛滥,公众怎能放心「新闻自由」?法律怎能放任「言论自由」?如果肯定美国宪法「不保障十八种言论自由」,那么中国稳健推进新闻改革就不难理解,这也是十八大面临的课题。

    (作者:陈 群 为资深评论员)

关键字: 胡锦涛 温家宝 言论自由 十八大
责任编辑: 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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