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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网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王俊) 9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十七届七中全会于2012年11月1日在北京召开。按中共党章规定,一般预料,七中全会将确认中央政治局此前所作出对薄熙来和刘志军相关处分的决定。
9月28日,央视播报中共中央开除薄熙来党籍、公职处分的消息。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9月28日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十七届七中全会将于11月1日在北京召开。此外,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中纪委《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待十七届七中全会予以追认。 早前,“鉴于王立军事件造成的严重政治影响”,新华社3月15日宣布,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薄熙来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职务。4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停止薄熙来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并由中央纪委对其立案检查。 大公网记者注意到,从十七届六中全会至今,中央政治局共对两名中央委员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决定,除薄熙来外还有铁道部原部长、原党组书记刘志军。2011年2月,刘志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职务,随后,中央纪委对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中纪委调查,刘志军涉嫌“滥用职权帮助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丁羽心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违纪行为。今年5月28日,经中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全会”时予以追认。 党章规定,对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须由“中全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先由政治局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中全会”时予以追认。按上述党章规定,外界预料11月1日召开的七中全会将对薄熙来、刘志军作出相关处分决定。 -------------------------------------- 相关专题:薄熙来案情综述: 薄熙来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贿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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