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吁修订四法推金改

2012-11-19 04:05:57 来源:大公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记者李理北京十八日电】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圆图)18日在出席北京「金融街论坛」时指出,为推进金融部门改革,中国未来应重点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信托法》等四部法律。
  一直以来,中国央行的独立性备受质疑。吴晓灵说,增强货币政策委员会的作用应是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的重点之一。她说,「只有保证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才能保证货币政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应该在货币政策操作方面给予中央银行灵活性。」
  与此同时,关于国库管理,财政部和央行的关系一直存在争议。吴晓灵表示,现在到了一个决断的时候了。「经理国库并不意味着中央银行要对库款进行经营,而只是对国库的出入库进行登记。财政是会计,中央银行是出纳。出纳和会计必须严格分开,权力没有制衡就会形成腐败。」
  在商业银行的法律保障方面,吴晓灵说,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许多的风险控制业务范围规定应该做相应的修改。她又强调说,《商业银行法》应该按照功能立法的原则,对间接融资的中介机构统一立法,以此规范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的行为。
  她解释说,商业银行吸收小额存款,财务公司、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其实在有限度的吸收公众存款。在银行的统计报表当中,也是作为存款类金融机构进行统计。对于有相同法律关系和有共同功能的金融机构,应该在同一部法当中来进行规范。
  至于《证券法》和《信托法》的修订,吴晓灵就认为,由于中国资本和财富管理市场发展迅猛,修法时需注意一些技术性问题。她提醒道,早前修法时对证监会的监管权利给了很多,但是对于资本市场上很多利益操纵的行为威慑力还不够。
关键字:
责任编辑: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