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评论 > 社评 > 正文

依法禁绝“港独” 符合港人福祉

2018-07-18 03:16:15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日宣布,考虑引用《社团条例》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等有关规定,禁止“港独”团体“香港民族党”的运作。
 
这是九七回归以来首次引用相关条例,足见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实施之下,由陈浩天於前年成立的“香港民族党”,公开以“港独”为宗旨,公开鼓吹和推动香港脱离祖国“独立”,还叫嚣要“废除基本法”和“另立香港宪制”,其妄图分裂国家、危害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图谋已公开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果此种行为可以继续长期存在而不受到法律制裁,那麼,“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岂非一纸空文、形同虚设?多年以来,“藏独”、“疆独”活动在全国範围内均被严厉制裁,“台独”分子的叫嚣也经常被迎头痛击,何以区区一个陈浩天和什麼“香港民族党”竟可以在中国特区之内“打正旗号”、招摇过市而不被禁制和取缔,那特区政府和七百万港人实在是无以面对国家和全体中国人民的。
 
在李家超局长昨天作出有关宣布後,反对派煞有介事地拿出基本法有关市民集会结社权利和言论自由等条文来作出抗辩,这完全是不能成立和不堪一驳的。基本法依法保障全港市民的基本自由和权利,这是回归以来已有大量事实证明了的,但“香港民族党”鼓吹“港独”和分裂国家,却绝不是什麼基本权利和自由,如果这种分裂图谋可以得逞,带给国家和人民的只会是痛苦和灾难。
 
而更重要的是,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去年七月一日特区成立二十周年莅港视察出席庆典活动时,在公开讲话中已明确指出,中央实施“一国两制”的决心不会动摇和改变,但必须确保“一国两制”在港的实践不变形、不走样,这裏面,鼓吹分裂国家就是一条绝不可碰触的“红线”,鼓吹“港独”是坚决不被允许的。在中央已三令五申、特区政府亦已多次表明立场之後,陈浩天和“香港民族党”仍继续四出活动,并且远赴台湾与“台独”分子兜搭“结盟”,今日的被制裁,也只能说一句“罪无可逭”和罪有应得了。
 
“港独”不是什麼“鸡毛蒜皮”或所谓“小恶”,陈浩天之流固不成器,但鼓吹独立和分裂国家却绝不是一桩小事,在宪制和法理上是违宪违法,在实际层面上也会产生极其严重和恶劣的後果。
 
因此,特区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既是履行了特区应有的宪制责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同时对“一国两制”和特区社会的安全与公共秩序,也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有力举措。否则,“港独”一方面破坏“一国两制”、破坏特区与中央及全国人民的关係,同时在港人社会也必将会继续造成分化和挑动对立,甚至出现暴力衝击。只有从根本上依法禁绝“港独”活动,才符合国家和特区市民的福祉。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