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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政客撑“港独”只会自暴其丑

2018-07-21 03:16:1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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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保安局根据《社团条例》关於维护国家安全的规定,宣布禁止“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运作,做法在港人社会得到普遍支持,但却惹来一些外国政府及政党政客说三道四、横加干预,情况令人愤慨。
 
就有关事态,首先,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部分,早已白纸黑字载於基本法卷首条文,亦已为国际社会所知悉;而新中国自成立以来,一贯坚决反对任何分离分裂势力包括“藏独”、“疆独”以及“台独”的立场亦早已为举世所认知。因此,作为外国政府及政界人物,除非对国际法及国与国关係法规一无所知或故作视而不见,否则,在“港独”问题上必然认同特区政府依法取缔的做法而不可能有别的其他反应,否则就不仅有干预特区事务和中国内政之嫌,更必须面对怂慂、支持分裂别国的严重指控。
 
连日就“香港民族党”问题说三道四、指手画脚的英国外交部、美国驻港领事馆以及美国众议院亚太小组委员会主席泰德、英国人权组织“香港观察”等,港人有权要他们公开回答:他们的发言和表态,是否等同支持香港“独立”和分裂中国?他们又是否代表他们的国家政府和人民在发言?还是只在“自说自话”的大放厥词?如果是後者,那就请他们立即收声!中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不容损害,特区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也不容威胁,在“港独”问题上侈言什麼港人结社自由“被侵蚀”的谬论滚一边去。
 
事实是,根据大量事实,各国政府对威胁到国家安全或主张分裂的势力,打击都是从不手软的,最明显莫过於德国政府一贯明令严禁任何鼓吹“新纳粹主义”的言论、组织和活动,包括模仿当年向希特拉举手敬礼的举动以至髮型、服饰等均属违法,相关组织更会被列为非法组织、恐怖组织而被取缔。
 
而这裏面,英国外交部日前发表的“声明”,更见虚伪和可笑。特区保安局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其所根据的香港《社团条例》相关条文,并不是九七回归之後特区政府的“发明”,而是早在九七前由港英殖民管治政府所制定和推行,回归後根据基本法规定相关法律仍然沿用,只是将“不适切”的字句如“英女皇”等改写。因此,保安局援引的《社团条例》第八条条文,明确特区有责任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和安全,其“前身”实是“香港有责任维护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的主权和安全”,违者即依法予以取缔、禁止运作,经审讯後予以判刑罚款和监禁。
 
看来,英国外交部的“声明”是否认为,当年英国的主权和安全需要维护,换作今天香港回归後,中国的主权和安全就不需要维护,香港就可以随意“独立”?
 
事实是,“港独”不仅祸国殃港,对外国在港的正当营商利益等亦绝无好处,什麼“关注港人结社自由”等谬论还是早些收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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