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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丽曾公开撑“独” 不符参选资格

2018-10-03 03:16:5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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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龙西地区补选提名期昨日开始,选举事务处接获两份提名表格,交表者为冯检基及刘小丽。提名期将於本月十五日结束,十一月二十五日投票。

众所周知,是次补选,是因刘小丽去年被DQ出缺而起。过往立会议席只会因议员触犯刑事罪行或任中病故才需要补选,但近年激进反对派完全无视基本法有关规定与立会《议事规则》,在宣誓就职时公然口称“支那”或以“龟速”读出誓词,违反必须莊严、依法宣誓的规定,议席最终被取消。昨日递表的刘小丽正正就是这样一个曾经破坏立会尊严、浪费纳税人金钱的不合格议员。

而从法理以至常理常情而言,刘小丽当日既然以“龟速”宣读誓词,拒绝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拥护基本法,那麼,她今天为什麼还要“捲土重来”、二次参选?她的再度参选,到底是为了要依法履行立法会监督、配合政府施政的职责,还是为了要再一次进行违法乱港的政治表演?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事实是,刘小丽此次再度报名参选,根本就是抗拒依法宣誓事件的翻版和延续,绝不是洗心革面,更不会痛改前非,她的捲土重来只是为了要再一次挑战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议员宣誓问题的解释,製造被拒参选的所谓“二次DQ”政治事件,用心是十分卑劣和恶毒的。

而为了再度欺骗市民、捞取选票,刘小丽二次参选前先在政治形象上做了大量手脚,企图为自己“洗底”。事实是早在前年中,“香港民族党”头子陈浩天企图参选立法会,但因曾公开发表“港独”言论而被选举主任宣布褫夺其参选资格,当时的刘小丽即联同朱凯廸和“香港众志”黄之锋等人公开发表“声明”,公然声称“香港人要决定未来,自主命运,不得不从‘基本法是唯一基础’的思想框架中挣脱,站在民主自决的立场,面对着政权以无理、粗暴的行政程序、法律条文限制人民自决命运的自由,我们定必捍卫‘香港独立’作为港人自决前途的选项”。

然而,就是这样一篇百分之百鼓吹“港独”、“自决”的“声明”,近日在刘小丽的个人网页中被删除、消失了,彷彿其人从未有过支持“港独”的言论。这一“偷步”篡改,当然是因为“香港民族党”日前已被刊宪列为非法组织,任何附和、声援、支持的言行亦属违法,刘小丽才急急把“罪证”毁灭。

正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刘小丽以为把网上支持“港独”的言论删掉,就可以“瞒天过海”、顺利参选,但选举事务处不是“吃素”的,相关选举条例规定参选人必须填写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的“声明”,选举主任亦会翻查其人过去的言行纪录以作对照,刘小丽当日的“港独”和“自决”主张是白纸黑字、抵赖不了的,刘小丽必须为此承担责任,其参选资格是绝对存疑和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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