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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隧分流”须以市民利益为重

2019-01-23 03:18:0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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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区政府原定今日向立法会提交“三隧分流”议案,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昨日下午突然宣布因已知悉议会内支持度不足,决定撤回议案。

  对於政府突然撤回议案的做法,议员及市民各方面都感到错愕。事实是,各政党议员早在议案提出之初已表明会反对,而政府亦一直在努力游说,何以“临门一脚”会自我收回?陈帆昨天表示未来一、两个月会继续争取议员的支持,如此是否意味着红隧东隧大幅加价至四十元、西隧减价至五十元的方案还有“讲价”空间?还是如早前局长所说,修改空间“几近於零”?如此拖延一两个月时间又会带来多大改变?

  眼前,中环湾仔绕道甫通车即见“塞车”,“三隧分流”议案又告铩羽,在此必须指出,道路交通畅顺和合理收费与公平使用,是关乎经济、民生和社会整体发展与利益的大事,不应存在任何非专业以外的考量。作为特区政府,必须以最负责任的态度就有关议题作出通盘考虑和全局规劃,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更不能“朝令夕改”,而且在制订和推行相关决策时必须要充分考虑各持份者和使用者的意见,不能官样文章、“等因奉此”做事;而作为立法会议员,必须要向全社会负责,不能为了博取部分市民好感和捞取选票而对政府提出的方案动辄反对、拒予放行,这种凡事“泛政治化”的做法,最终是会失去选民支持的。

  眼前,在“三隧分流”议案问题上,关键正正就是市民利益,包括道路使用者和全体市民的权益。红隧“塞死”、东隧“大塞”、西隧“未吃饱”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而尽速予以改善也是各方共同的强烈诉求,那麼,在肯定三隧必须分流和“各尽所能”的大前提下,“寓禁於征”、调整收费,已是唯一的和必要的手段,不如此就无法达到分流的效果。

  但是,三隧分流、有加有减,到底何者加、何者减,或者加的幅度如何?减的力度又怎样,却是见仁见智、言人人殊。眼前,政府方案是红隧由二十加至四十、东隧由二十五加至四十、西隧则由七十减至五十,认为只有如此才能达到分流的效果;但议员意见则刚好相反,认为“加的太多、减的太少”,只会造成“三隧齐塞”的反效果。

  事实是,政府议案并非空穴来风,事前已经过长时间调研和荟萃各方面专家意见,判断红、东二隧只有大幅加价,才能“迫使”或“诱使”部分使用者改用减了价的西隧,如果红、东二隧加幅不够“狠”,是达不到分流效果的。当然,对部分红隧、东隧使用者而言,大幅加费加重了他们经济上的负担,但时间和效益上是“赚返”的,总比日日塞成个鐘强。

  相反,如部分反对派议员所言,红、东二隧由二十加至三十,或三隧齐齐收二十,那是不可能达到分流效果的,红隧只会照塞如故。三隧分流议案必须争取早日再提交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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