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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补助应推行 扣减200可暂缓

2019-01-28 03:17:1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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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首林郑月娥今日下午将与立法会反对派议员会面,听取他们对提高长者综援年龄线一事的意见。早前特首已就同一议题与建制派议员会面,今再晤反对派,显示政府努力化解争议的诚意。

  事实是,任何涉及到公共开支和福利政策的修订,在推行上总会引起部分人的不满,这是难以避免的;而眼前有关长者综援年龄线的争议,关键正在於要分清政策修订的目的、原意和推行上的一些歧义,前者是原则、后者是细节,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更不应以后者去否定前者,从而对政府依法施政造成困难,这是当前讨论长者综援年龄线问题所必须注意的。

  政府将申领长者综援的年龄线由六十岁调升至六十五岁,政策修订本身是无可厚非,甚至是应有之义。港人健康改善、寿命延长,是不争的事实,而社会步向老龄化和未来社福开支大增更是不容漠视的议题,因此,在延长在职退休年龄、协助中高龄人士重投职场等配套措施已相继推出后,政府调高申领长者综援的年龄线由六十岁至六十五岁,并非是什麼不近人情或不可以接受的修订,从总体而言是符合社会发展、公共理财和市民利益的,不应受到激烈的批评和反对。

  但是,如果是一项符合公义和公正的决策,为什麼推出时又会遇到如此大的阻力呢?问题就在於沟通、落实和面对争议时的回应上。政府準备提升综援年龄线一事,的确早已见诸特首“施政报告”,但“施政报告”整体在议会得到通过,与议员是否具体同意调升长综年龄线却未必是同一回事。议员在社福问题上不能不考虑到选票因素,特别是当某一党派议员明确表示反对之后,其余党派议员也就很难在支持政府决策上作出取捨。

  为了尽快平息事件,政府及时回应,为六十至六十四岁的综援申请者提供一千零六十元的“就业补助金”,用意一方面是“补回”与长综之间的差额,另方面则是鼓励就业,用心是良苦的。然而,在争议稍缓之际,又出现了两个月不求职、不见社工及半年内不就业就要每月扣减二百元“就业补助金”的规定,如此“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要求撤回二百元“罚款”已成为反对派议员今日见特首的“主打”诉求。

  如同制定新的年龄线一样,鼓励就业本身是一项正确的决策,但在此时提出“罚款”又是否真有必要和适当呢?无疑过去所谓“综援养懒人”的说法并非完全无因,但六十到六十四岁的人士要找工作的确不是易事,扣减二百元只是“象征性惩罚”等说法就更难令人接受。

  本届林郑政府在社会福利特别是扶贫助弱方面的努力和诚意不容否定,虽然个别决策在推行上有改善空间,但瑕不掩瑜,反对派不能以此来否定和阻挠政府施政,更不应以此来挑拨市民、长者的不满情绪。围绕调升长综年龄线的争议应适可而止,更不能以“捆绑”财政预算案作为要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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