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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首恶明宣判 市民期望见公义

2019-04-23 03:17:1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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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首恶戴耀廷等九名被告,“串谋公众妨扰”及“煽惑公众妨扰”等罪名已告成立,明日在西九龙地区法院宣判。各界人士及市民均密切注视刑期等结果,期望让七十九日“占中”噩梦画上句号,让违法乱港者得到应有惩治,彰显法律公义。

发生在二○一四年九月的“占中”,距今已四年半时间,但在市民心目中的阴影仍未抹去,在治安、经济、民生和政治方面造成的恶劣影响更迄今未能消除。港人社会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始作俑者必须负上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法债法偿”,否则,人心无法平伏,是非尚未断明,恶果未能消除,港人社会将难以从“占中”的纠结中走出来,重建法治与和谐。

眼前,“占中”九名被告判刑在即,回望为期七十九日的违法“占中”,以及之前的所谓“酝酿期”,加上戴耀廷等人在法庭内外的种种狡辩,对“占中”的严重性和祸害仍大有加以揭露和挞伐的必要。“占中”绝对是一场害人祸港的社会灾难,其最大祸害最少在于三方面,一是公然违法,二是鼓吹对抗,三是荼毒青年。仅此三端,对戴“首恶”等人再重判也不为过。

事实是,在“占中”之前,本港反对派尽管也不乏激烈行动,如在游行集会中走出马路,阻碍交通,或和执法警员发生推撞,但对法治底线始终是仍有三分畏惧的,不敢过分逾矩;但是,戴耀廷等人发起的“占中”,自一开始便打出“违法达义”的招牌,主张违法、鼓吹违法、要求违法,甚至公然提出“不违法就不是占中”。在他们的煽惑下,七十九日违法“占中”对本港治安秩序造成了前所未有的伤害,以违法为荣,以对抗为乐,在部分青年中留下了长远的后患。

同样,在冲击“一国两制”,损害两地关系上,“占中”造成的祸害也是“前所未有”和遗害深远的。过去,面对全国人大“释法”,港人社会是尊重、认同的,对中央依法作出的劝喻也是遵从的,而共同的信念就是维护“一国两制”。然而,戴耀廷等人借争取“真普选”、“双普选”为名,将普选特首必须依照基本法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的全国人大“八.三一”决定指为“假普选”,要求“公民提名”、“政党提名”、“十万人提名”……把“一国两制”下依法普选的基本观念全部推翻,并藉此发动七十九日违法“占中”,社会动乱,经济受损,民生受害,“一国两制”被冲击,普选遥遥无期,港人被迫吞下苦果。

而在“占中”期间,还有其后的“旺暴”,青年学生是受到最无情戕害的一群,一批年轻人因违法入狱、留下案底,“划花”了升学就业前途,“港独”势力冒头更把少数青年驱上了分裂国家的不归路。

“占中”罪恶,罄竹难书,司法公义,必还港人社会以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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