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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反对派是破坏法治的罪魁祸首

2019-05-12 03:17:1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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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九年五月十一日,是香港特区议会史上黑暗的一天,也是香港法治史上黑暗的一天,更是全体港人无比愤怒的一天!

  反对派为求阻挠《逃犯条例》的修订,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先有涂谨申担任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主持期间,疯狂“拉布”;内委会以书面投票方式选出石礼谦暂任会议主持之后,他们又拒绝承认,并由涂谨申充任“山寨主席”。直至昨日,法案委员会正式召开第三次会议之时,他们又用尽各种手段,阻挠会议进行。

  令人没想到的是,这群所谓的“民主派”,不惜将街头暴力直接带入莊严的立法会议事厅。先是以“佔中”式行径,闯进立法会会议室,展开“通宵佔领”;其后“山寨主席”涂谨申讹称会议已经召开,违规霸佔会议厅主席台;直至会议正式召开时,反对派议员陈志全、朱凯廸、范国威和区诺轩,使用“旺角暴力”式的手段,强行阻拦石礼谦进入会议室,更“郁手郁脚”试图打人。

  由於反对派的恶行,工联会议员麦美娟被人推跌,压伤右手;民建联议员陈恒镔则被范国威飞身压落他的肩膊上,另一名民建联议员葛珮帆,则在会议室内遭到三番四次撞伤。如此多议员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议会陷入如此混乱的状态,堪称史无前例!市民不禁要问:一个文明、理性的社会,何以堕落至如斯地步?

  必须指出的是,反对派暴力阻挠其他议员进入会议室,已经触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9(a)条:“任何人─(a)袭击、妨碍或骚扰任何前往或离开会议厅範围,或在会议厅範围内的任何议员,或藉武力或恐吓尝试强迫任何议员宣布赞成或反对立法会或任何委员会的待决动议或事项,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0000及监禁12个月”。立法会议员以及秘书处应当主动报警,以严惩这帮为恶之徒;特区政府也应主动提供协助,以还议会应有的安宁。

  然而,相较於议员的受伤,更令人痛心也是愤怒之处在於,反对派一连串的恶劣行径:侵权选举“冒牌主席”、违法召开法案委员会、暴力阻挡合法委员会召开,完全无视法治精神、无视议事规则、无视基本道德,将议会“街头化”、“暴力化”、“无赖化”。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事实无可争辩地说明,反对派已经道德破产、人格破产,他们的确是破坏香港民主政制发展、破坏法治的罪魁祸首。

  香港议会史上最黑暗的一天,反对派对此要负上所有责任。香港的议会沦落至斯,真箇是可鄙可悲,但是市民若能从今次事件当中,认清反对派的卑劣嘴脸,则未尝不是坏事当中的一点“正面”作用。

  揭穿反对派的真正面目,抵制乱港违法行径,共同维护法治精神与议会文明,七百四十万港人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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