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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若薇恶意篡改 反对派居心恶毒

2019-05-27 03:02:1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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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是对从政者最基本的要求。但对于公民党前主席余若薇而言,大概最缺的就是诚实的品德。为求阻挠《逃犯条例》修订,她不惜恶意篡改《大公报》对“权威人士”的访问内容,无中生有,断章取义,意图散播政治恐慌。这种丑陋的政客伎俩,须予以强烈的谴责。

《逃犯条例》修订,不同政党有不同意见,这本十分正常。但只要基于事实,理性讨论,再大的分歧也完全可以在对话协商中化解。然而,过去三个月来,公众看到的并不是基于事实的辩论,而是反对派暴力与谎言的集中爆发。如果说立法会内的暴力还只是“偶一为之”的话,那么充斥于反对派阵营的谎言,则已到了无日无之的地步。

《大公报》上周刊登了对“权威人士”的专访,全面解读中央领导人对《逃犯条例》修订讲话的内涵精神。这一专访,澄清了许多坊间的误会,也驳斥了许多别有用心者的错误观点,对推动香港社会理性讨论,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余若薇却在社交网络上故意混淆视听,一方面列出“四种引渡情况”,另一方面加上评论:“都话逃犯条例犀利过23条/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移交内地审”。

颠倒黑白,莫此为甚!专访所列出的四种情况,清楚地引述了“权威人士”所说的“如果香港法律也认为是犯罪的,一般由香港司法机关适用香港法律处理。”这就是坊间所理解的“港人港罪港审”,根本不是余氏所声称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移交内地审”,也更不可能关系到23条立法。

连中学生都可轻易理解的表述,余若薇焉能不懂?更何况,她并不是普通政客,而是公民党的创党主席、资深大律师,更担任过十多年的立法会议员。一个如此资深的政客,仍然要如此断章取义,意图何在?

事实上,过去三个月来,在美国等外国势力的指示之下,反对派对《逃犯条例》修订进行了有组织、有策略的妖魔化、污名化操作。不仅是对《大公报》访问的篡改,再早之前,反对派已经全面开动了文宣机器,各类歪曲言论层出不穷。余若薇本人,早前还散播了诸如“只要罗织商业/性罪行,可滥捕政治异见人士”、“黄台仰在德国接受政治庇护/香港不能再说没有政治犯”等荒谬论调,其根本意图,是要营造新的政治白色恐怖气氛、制造人人自危的社会氛围,以复制当年反二十三条立法的政治效果。

连向来自诩“有质素”的余若薇尚且如此,那么早前民主党胡志伟的暴力表现,也就不难理解了。乃至于,“林荣基逃港”、“黄台仰露面”、“集体外交照会”等等一出出政治丑剧的上演,也完全是“顺理成章”之事。然而,如果反对派以为靠这种谎言就可以得到公众支持的话,无异于对市民智慧的侮辱。余若薇的这一丑陋表演,实际上是剥下了反对派的虚伪外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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