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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适度武力必要 暴动黑手要负全责

2019-06-14 03:12:1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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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鐘“反移交”暴动发生后,昨日,反对派大举指责警方使用过度武力,《苹果日报》更大篇幅刊登警方施放催泪弹等行动照片,一时间有舆论矛头指向了维护治安秩序的警队。然而,这种所谓质疑和谴责,难道是公平合理、符合事实和於法有据的吗?答案是不。

  毫无疑问,前天由晨至暮发生在金鐘龙和道、夏慤道的一幕幕,大批示威者和警方人员对峙衝突,其间有人倒地、有人受伤、有人流血,据警方昨日数字,现场共施放了一百五十枚催泪弹、二十发钢珠布袋弹、数发橡胶子弹。与暴乱规模和激烈程度相比,这的确是最低限度的武力。人们不能只看表面和只讲数字,人们更必须问一问:这是一场什麼性质的示威活动?执法警员又是在什麼情况下使用武力的?示威者是否如《苹果日报》所言“手无寸铁”、执法警员又是否如此兇狠对待学生?

  就有关问题,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昨日在记者会上清楚解释,当日中午,警方发现有地盘的铁枝和木板被偷走,附近路面有砖头被掘起;下午三时多,大批示威者有组织地在不同地点以暴力衝击警方防线,向警察投掷砖头、铁枝、木板、铁马等,警务人员在生命受威胁的情况下,才使用武力驱散人群及控制场面。卢伟聪还指出:前天行动中所用的装备,与海外执法机构处理同类暴动所用的装备相似,全部都是低杀伤力武器,包括警棍、胡椒喷雾、催泪水剂、手掷催泪弹、胡椒弹、布袋弹及橡胶弹。

  这就是所谓“过度武力”的真相。过程中,警方的确有使用武力,但这是面对暴徒衝击、挑衅以至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下被迫使用的武力,而且并没有超越国际执法标準的低度武力。正如一些市民昨日所指出,类似前天的暴力衝击,换了是外国军警,早就开枪了。

  警队是本港维护社会秩序的执法力量,是市民安全和社会安宁的守护者,维持治安、制止暴动是他们不可推卸的、法定的权力和责任。如果有类似前天金鐘暴动的事件发生,警员只是躲在警署和总部,或者只是虚与委蛇,拿着警棍盾牌虚晃几招就龟缩回去,任由手持利器的暴徒用“铁马”筑路障堵塞全港交通、任由暴徒投掷自製燃烧弹引起火警、任由暴徒粗口辱骂以至追打警察,那麼,市民是否就会认为香港很安全?自己天天活在暴动阴影之下很开心?还是反过来会觉得警察“冇鬼用”、香港不安全?投资者还会放心对这个“不设防城市”投资?国际金融中心的美誉又是否还能保持?

  重要的是,当然没有人愿意看见日前金鐘烟雾瀰漫、呼喝震天的场面再发生,更没有人愿意看到青年学生倒地受伤流血或被拘捕,但这一切不幸,该被批评谴责的不是警方、不是执法人员,而是策劃、组织和实施这一场暴动的激进反对派和他们的幕后“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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