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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评\“港独”分子还是死了参选这条心吧

2019-10-30 04:23:1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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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汉奸”黄之锋被选举主任正式裁定提名无效,失去参加区议会选举的资格,成为一千多名提名者中的唯一,这是对“港独”势力的迎头痛击。对此,社会反应都是“意料之中”、“预咗”,出奇的一致,反映了民心所向。

黄之锋是什么人,干过哪些事,大家再清楚不过。他是臭名昭著的“民主自决”派香港众志的主要成员,至今仍担任其秘书长。尽管他吸取了党友周庭参选本届立法会被DQ的教训,今次不代表香港众志参选,而是换了一副“马甲”,企图蒙混过关,但掩不住“港独”的狐狸尾巴。外界普遍相信他不可能入闸,就连“祸港四人帮”之首的黎智英也不看好黄的入闸机会,可见他被DQ早就毫无悬念。

但选举主任为慎重起见,先后三次向黄之锋发信,要求他澄清是否已放弃“自决”的政治主张。黄之锋本来可以简单地回应“是”或者“不是”,但他不敢正面回答,反而大玩语言伪术,不是顾左右而言他,就是绕圈子讲废话,企图误导舆论以为他已放弃“自决”主张,但又担心被指摘为了区议会席位而“跪低”,故而强调自己的政治立场“从未改变”,这种“骑墙”的下三滥招数当然瞒不过公众,更骗不过选举主任。

选举主任最终认定黄之锋“并非真心放弃自决立场,不符合参选资格”,可以说于法有据,理直气壮。黄之锋受此重大打击,恼羞成怒,口出狂言,为特区政府扣上“政治审查”、“筛选”、“思想警察”等等大帽子,体现其一贯的烂仔风格,当然也没有人会指望“狗嘴里能吐出象牙”。黄之锋还扬言,今后会继续参选,看特区政府能“DQ几多次”。这个问题现在就可以回答,“颜色革命”注定失败,“港独”分子注定无法进入建制,不管黄之锋参选多少次,结果都会一样,他不如趁早死了参选这条心。

换一个角度看,道不同不相为谋,既然黄之锋如此仇恨这个国家,以做汉奸洋奴为荣,何不干脆去美国、英国这些他心目中最美好的地方参选、大干一番“事业”呢?

“港独”分子黄之锋被DQ,民心大快,特区政府做了一件正确的事。但必须指出的是,在今时今日的黑色恐怖之下,择善固执并不容易,需要很大的勇气。黄之锋事先张扬已将十八区选举主任的名单交给了美国人,这并非一味靠吓那么简单。美国正在推动所谓《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其中包括制裁特区政府官员的内容。更何况,凡是被指亲中的商业机构,近来均成为黑衣暴徒的泄愤破坏对象,不少建制派人士甚至遭死亡威胁,负责处理黄之锋参选个案的选举主任所受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在这种情况下,特区政府顶住了压力,守住了底线,选举主任依法办事,这种为公义而不计较个人得失的勇气,令人由衷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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