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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评/“零容忍”公务员违法必须说到做到

2020-01-11 04:23:1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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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例风波演变为黑色暴乱,至今未彻底平息,部分公务员参与其中最为令人侧目。儘管害群之马为数不算多,但足以为特区政府敲响警鐘,严明公务员纪律及完善公务员对特区政府及“一国两制”的效忠制度,不能再无了期地拖下去。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罗智光昨日披露,截至去年底,共有四十一名公务员涉参与非法公众活动被捕,当中三十一人已被停职处理,余下个案则在积极跟进之中。罗智光表示将被捕公务员停职是基於公众利益,又强调违法公务员只佔少数,不应抹杀其他公务员的努力。他重申,政府对公务员违法是零容忍,不会纵容姑息。

  在十七万公务员队伍中,有四十多人参与违法活动被捕,从比例上看虽然不大,但“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粥”,何况“老鼠屎”不止一粒。香港回归后“五十年不变”,原有公务员全班过渡,公务员政治中立制度也不变。特区政府推动高官问责制,由局长负起政治之责,其中一个目的就是确保公务员政治中立。但无论是上次“佔中”事件还是今次修例风波,都有公务员违背政治中立原则,高调表达政治立场之余更参与反政府暴力活动,真是咄咄怪事。

  更有甚者,部分公务员参与非法公众活动,甚至诉诸暴力,被捕的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在法庭判决之前,政府将之停职处理,合情合理合法。众所周知,公务员守则对公务员效忠政府及基本法有明晰要求,任何人报考加入公务员队伍之前已对此明瞭。何况修例风波爆发后,政府一再发通知,明确要求公务员不得参与非法集会,否则祭以纪律处分。部分人将政府的三令五申当作耳边风,明知故犯,如今成为戴罪之身,被停职处理可谓自取其咎,与人无尤。

  纵暴政客攻击停职处分是“有罪推定”,这是基於其“不问是非,只问颜色”的一贯立场。事实上,违法是一回事,违纪是另一回事,公务员是落实“一国两制”的中流砥柱,身份特别,纳税人对之有更高的要求,无可厚非。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继续履行公职,继续接触政府机密文件,那才叫无规无矩。

  须知公务员为全体市民服务,而社会黄蓝撕裂之下,谁会相信有明确政治立场的犯罪嫌疑人会公平对待每一位市民呢?举个例子,一个诅咒警员“死於非命”的官校老师,不可能公平地对待警员的子女,将他们停职或调离岗位,可谓再正确不过的事。所以说,公务员既要守法,还要合乎道德规範,否则就要受处分,这同司法系统的“有罪推定”是两回事,岂可混为一谈。

  黑色暴乱有如一面镜子,照出香港社会的深层次矛盾,也暴露公务员系统的忠诚危机。平心而论,若非部分公务员暗存异心,不积极“止暴制乱”或阳奉阴违,黑色暴乱不可能拖延这麼长时间。特区政府清理门户,要做的事情其实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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