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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评\从快从严审判暴乱案件才能彰显公义

2020-01-14 04:23:1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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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昨日在法律新年度开幕式上透露,司法机构已成立专责工作小组,研究法庭如何以最佳方式处理涉及暴乱的案件,当中包括延长开庭时间。这是暴乱爆发逾七个月以来,司法机构首度表达加快审讯的意愿,虽说姗姗来迟,但迟到好过不到。

止暴制乱,最终要靠司法审判来完成。目前被捕的暴徒超过七千人,司法检控任务繁重。非常时期,需有非常对策,成立特别法院或延长开庭时间,绝对有必要。否则,若按照平时的审判速度,完成所有涉暴乱案件随时拖延数年甚至更久,带来严重的社会及法律问题。事实上,目前至少有逾百名暴徒逃亡,也有不少人于保释期间违反禁令,这头走出法院,那头就走上街头参与暴乱。

西方社会就司法公义有两句名言:一是公义必须得到彰显;二是迟到的公义不是公义。意思是一样的,即被告必须得到快速审判才符合公义。马道立显然赞同这个看法,他在讲话中提及公平审讯的多个标准,迅速审判乃其中之一。

英国处理二〇一一年的大型骚乱案的经验,值得香港借鉴。当年八月初,英国因一宗案件引发全国骚乱,数日之内有二千七百多名暴徒被捕,而法庭则为审判案件而通宵作业。被告上庭后,法官简单问了几句就判刑,结果在短短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判决。在向来讲究司法程序及人权的西方社会,英国法庭处理暴乱之快速果断,令人刮目相看。

值得注意的是,英国法庭对涉暴案件的判决不仅从快,而且从严。英国传媒报道,有关被告的量刑被明显加重了,刑期大约比平时延长了百分之二十五。大部分被告被送往高等法院审判,因为可判更长的刑期。而在地方法院审判的被告中,被送往监狱关押的比例亦高达七成,搁在平时,这一比例仅百分之二。英国主流民意对法院的严厉判决表示欢迎,直指这是向犯罪分子发出明确的信息,即社会不会容忍无法无天的行为。

在英国暴乱被告中,年龄最小的仅十一岁。时任英国首相卡梅伦严辞拒绝了“特赦”的建议,强调如果一个人自认为年龄大到可以犯法,那么其年龄也大到足以接受审判。这一番话语,令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香港的司法制度源自英国,英国做得到的事情,香港没有理由做不到。然而,纵暴政客一贯美化暴行,主张特赦;一些社会名流也建议对年轻人“网开一面”。这不仅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更是发出错误讯息,令暴徒有恃无恐,变本加厉。

对此马道立强调,法官履行职责时,并非跟随民众的意愿做出判决,只会以法律条文和法律精神为依归。这实质上驳斥了“违法达义”及“特赦”的谬论,掷地有声。市民期待司法机构有法必依,也唯有严惩罪犯,彰显公义,才能重建被严重破坏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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