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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评/牺牲部分自由以确保公众健康

2020-03-25 04:23:1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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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香港确诊染疫个案呈现“井喷”之状,特区政府及医护团体亦一再呼吁市民减少外出,“坚守家中”,但仍然有不少人我行我素,更有人公然违背隔离令出街消费,何止自私缺德,更是置整个社会的安危于不顾。对于这种明知故犯的人,必须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荃湾及沙田先后有一男及一女违反检疫令,离开指定检疫地点到餐厅用膳,眼尖的市民发现他们戴有手环,立即报警,并阻止其乘坐的士离开。最终有关人士被送入火炭骏洋邨强制隔离。过去两个月来,类似违规者不绝,哪怕其中一个带有病毒,就可能造成社区爆发,后果不堪设想。

这么说罢,违反检疫令不止是愚昧,更是害人害己害社会,市民举报及怒捉违令者,已反映民意汹涌。

自由被视为天赋人权之一,然而面对百年一遇的疫症,隔离高危人群是阻止传播最有效的方法。想当初,中央决定武汉封城,并在全国实施家居隔离,西方社会大不以为然,强烈批评这是“限制个人自由”、“专制”。其后疫情在韩国爆发,韩国也采取强制隔离手段,西方社会仍然不屑一顾。然而,眼看疫症在欧洲攻城略地、意大利北部地区死亡累累,西方社会终于震惊了,改变了态度。“抄作业”也好,借镜成功经验也罢,总之就是严格实施隔离,让市民“宅”在家中,违者必究。

为阻止人群交流及聚集,欧美国家竞相封关,戏院、咖啡馆、食肆、图书馆、沙滩、酒吧等场地关闭,非必要的商店停业,人们只被允许出街购买食品及药物等必需品。最值得一提的是英国,先是“佛系”抗疫,以求“集体免疫”,后来一看形势不妙,立即变招,学校关门,酒吧停业,首相约翰逊更下达“禁足令”,高危人群被禁足十二周,英国媒体大字标题“自由终结”。

针拮不到肉不知痛,曾经嘲笑中国对疫情“反应过敏”、“打压人权”的西方国家,如今殊途而同归,有些方面之严厉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这足以证明,自由非绝对,在疫症全球大流行时,过分强调个人权利不可侵犯就是对公众利益的侵害,是对人类的犯罪。没有“封城封国”,结果就是“倾城倾国”;不限制个人自由行动,何异放纵瘟疫自由传播。

为抗疫而约束个人权利,已然成为国际标准。“一国两制”下的香港,很多人服膺西方那套价值观,认为个人权利至上,甚至有人喊出“不自由毋宁死”的口号。如今,西方社会为抗疫而暂时牺牲个人权利,那些“逢中必反”、“逢洋必尊”者能不重新思考吗?

七百万市民都要思考,自己可以为抗疫做些什么。特区政府亦要重新检视现有的抗疫措施是否还要加辣。接下来一周被称为“生死时刻”,全社会必须全力以赴,拿出勇气及承担,香港不能重演沙士悲剧,更不能成为中国防疫的最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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