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评论 > 社评 > 正文

社 评\动用一切法律手段打击本土恐怖主义

2020-04-24 04:23:16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黑色暴乱留下很多后遗症,“本土恐怖主义”生根萌芽成为笼罩在香港社会的黑色幽灵。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接受大公报专访时强调,将启用包括反恐条例在内的所有法律予以打击,并已首度使用“交替控罪”严惩网络犯罪等行为。特区政府打击本土恐怖主义的决心毋庸置疑,香港也不乏相关法律。该出手时就出手,精准打击危害社会和国家的犯罪集团。

香港一直是安全城市,但今时不同往日,岁月静好因黑暴一去难返,本土恐怖主义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去年六月以来,警方处理一百六十多宗爆炸品案件,犯案者全部参与了黑色暴乱。警方近日突击搜查秀茂坪一单位,现场检获制作炸弹的电子仪器、“軚钉”等证物,与去年十二月湾仔华仁书院山坡位置发现的土制炸弹案高度脗合。现场抓捕的一名大专生,为恐怖组织“屠龙小队”成员。这类案件带有明显本土恐怖主义特征,若非警方破案及时,后果不堪设想。

打击本土恐怖主义不能单凭警方神勇破案,更重要的是法律配套,形成合力。香港作为法治之区,法律的工具箱中有用的工具不少,《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加上《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等法例,堪称本土恐怖主义的克星。

香港早已于二〇〇二年通过反恐条例,且曾多次修订。根据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一项加强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决议,保安局年前再次修订条例,禁止本港永久居民“作出、筹划、筹备或参与恐怖主义行为,或提供或接受恐怖主义培训而前往或意图前往国外”;保安局局长可下令冻结恐怖分子资产、截断资金链;政府跨部门反恐专责组加强反恐情报搜集,警方可引用“证人令”搜证。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反恐条例更有针对性,赋予执法部门更大的权力、更有效的手段,与现有的其他法律配合,相得益彰。关键在于,特区政府是否使用、如何使用。反恐形势一直在改变,政府的打击手段需要与时俱进,相关法律也须及时跟进。在反恐方面,内地及西方国家都拥有丰富经验,特区政府大可以采取“拿来主义”。

值得一提的是,本土恐怖主义是一条龙作业,涉及多个环节。去年开始的黑色暴乱,见证网络煽暴煽恐的巨大威胁,政府大可引用反恐条例予以严惩。针对网络煽暴煽恐案,警方已拘捕四十多人,并加重刑罚。本月中起诉一名网络群组的管理员,以刑事罪行条例之“作出煽动意图的作为”予以检控。用李家超的话来说,“所有法律条文都会引用”,确保涉恐被告人不会因为证据不足而逍遥法外。

恐怖主义是文明社会的公敌,炸弹无眼,无人可以独善其身。因此,不管是什么颜色及党派,都必须谴责恐怖主义,并支持政府采取一切有效手段反恐。反对派若为政治目的而纵容甚至明目张胆支持本土恐怖主义,迟早引火烧身。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