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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国安立法势在必行 港人意愿必获尊重

2020-06-04 04:23:1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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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势在必行,香港反对派及外国势力明知阻挡不了,如今又打起“民意牌”,抹黑中央为香港制定国安法“未经谘询香港民意”、“黑箱作业”云云。其实,这样的指控是荒唐可笑的,全国人大已多方听取各界意见,昨日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北京听取特首林郑月娥就港区国安法的意见,就是充分尊重香港民意的体现。

韩正会见林郑时表示,中央坚定不移、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障香港的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他重申,国安立法是惩治极少数人所从事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和活动,不会影响广大香港市民依法享有和行使各种权利和自由,在制定有关法律的过程中,将通过多种方式听取香港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韩正的讲话透露两个重要信息,一是中央制定港区国安法坚定不移,二是法律起草过程中将充分尊重港人意见。对香港市民而言,韩正的讲话有如一剂“定心丸”,但对外国势力及其在港政治代理人则是严正的警告。

事实上,港区国安法先声夺人,尚未落实已彰颢强大威力,黑暴分子、“港独”分子惶惶不可终日。他们加紧勾连外部势力,企图组成所谓国际阵线。美国对特区政府发出赤裸裸的制裁威胁;英国政客辩称对香港仍有未了的“责任”,声言启动数十年来最大的入境条例修订,为BNO护照持有人打开合法居留的窗口;英美还企图将事件扩大化,闹到联合国安理会。而一向与“港独”串通一气的“台独”势力一边威胁取消“港澳关系条例”,一边声言成立特别小组处理香港逃难者,为他们提供庇护所。

反对港区国安法的内外势力动作多多,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抹黑国安法,分化香港市民,煽动社会恐慌。而为暴乱分子提供庇护,免其后顾之忧,则是变相鼓动他们继续搞暴力活动。他们企图胁迫中央“知难而退”,重演〇三年二十三条立法功亏一篑的先例。然而,中央已一再发出为香港制定国安法的最强音,任何力量企图阻挡都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

其实,境内外反对势力并非不知道中央立场坚定不可动摇,反对终属徒劳,因此也祭出“软”的一招,就是要求就国安立法展开所谓的谘询程序,大律师公会的公开信正是其中表现之一。但明眼人都看得出,反对派的所谓谘询无非是一招“拖”字诀,过去已导致香港回归二十三年未能就二十三条立法,此次再“谘询”下去,恐怕拖到二〇四七年也不会有结果。说穿了,反对派再打“谘询”牌,美其名曰尊重民意,实则为反对派提供表演舞台,为九月份的立法会选举助选。这样的图谋,根本行不通。

中央在立法过程中并非闭门造车,恰恰相反,港区国安法为香港而立,为保护绝大多数香港人的福祉而立,中央绝对没有不尊重香港民意的道理。事实上,十七年前香港曾就二十三条立法并进行过广泛的民意谘询,这些民意资料至今保留在案。中央与香港各方沟通密切,也有专门机构收集香港民意,对香港人所思、所想、所忧、所惧,了如指掌。而在互联网时代,谘询民意的方法很多,可以使用传统方式,也可以通过网络各抒己见。更何况全国人大网站,完全可以收集香港市民就国安立法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起草过程中将充分尊重香港民意,而最终的法律条文中将体现这些民意。

香港最大的民意是什么?毫无疑问,就是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保障原有的生活方式不变。在经历“占中”、旺暴及去年开始的黑暴之后,香港人更加珍惜法治的可贵,更加珍惜社会和谐,更能体会缺少国安法之痛。在特区政府无法自行就二十三条立法的情况下,中央出手为香港制定国安法,不仅是应有之义,也是中央的责任与承担。

全国人大决定为香港订立国安法,受到香港民意热烈欢迎,从大学校长联名发声挺国安法,到两任前首席大法官认同国安法有必要,再到短短八日之内就有二百九十二万市民透过街站签名或网络联署支持国安法,如果这还不是民意,什么才是?

在新冠疫情阴影未散之情况下,林郑的北京之行就是向中央反映香港特区政府对国安立法的意见,而随行的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及特首办主任陈国基,都是与立法有关的特区主要官员。香港人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即将落实的港区国安法,必定会符合最广泛港人的意愿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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