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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 | “一国两制”的“守护法” 香港市民的“保护神”

2020-07-01 04:23:3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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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了二十三年,等了二十三年,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短板终於补上!香港国安法昨日颁布落实,今日则是回归二十三周年,可谓“双喜”临门。香港落实“一国两制”从此有了国安法的保驾护航,也迎来由乱入治、重返正轨的转机。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连三日审议香港国安法,令北京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有关法律昨日获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由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十九号主席令,公布之日起在香港施行。国务院港澳办、中联办、特区政府发表声明坚决拥护香港国安法,社会各界挺身力撑香港国安法,无数市民奔走相告,载歌载舞。

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程序周密规范,科学民主,全国人大常委会广泛听取了各界的意见,最大程度地尊重香港原有的执法、检控及司法程序,最好地体现了“一国”主权与香港“两制”、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全国法律与香港普通法、维护国家主权与保障香港市民合法权益的和谐统一。可以说,这部法律的实施是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完善,使“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进入新里程。

为香港国安立法本来是特区的宪制责任,但由於反对派的长期“妖魔化”及阻挠,致使特区政府二○○三年为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功亏一篑后,至今有关工作束之高阁。在香港特区就二十三条自行立法遥遥无期的情况下,由中央出手既是职之所在,亦是理所当然。事实上,维护国家安全从来不是地方政府的事权,中央对此负有最终及最大的责任。

但直至回归二十三周年前夕国安法才成为事实,也有偶然因素。过去的一年香港风雨如晦,黑暴猖狂,“港独”嚣张,外部势力肆无忌惮,香港更出现了本土恐怖主义。当黑衣暴徒疯狂地行使其打砸抢烧直至杀人的“自由”时,普通市民悲哀地发现自己被剥夺了返工、上学、逛街消费的自由,甚至连免於恐惧的自由都一并失去。对香港人而言,从未如今日这般感受到国家安全与自己的福祉息息相关。对国家而言,主权尊严不容挑战。而反对派恐怕发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成为催生香港国安法的“功臣”,真是莫大的讽刺。

国安法威力巨大,尚未出鞘已震慑群丑。反对派头面人物近日纷纷“转軚”,有的高调声明退出政坛,有的说遭“误会”,有的忽然“支持”二十三条立法,有的声称“爱国”,简直丑态百出。一些主张“自决”及“港独”的组织赶在国安法公布之前匆匆宣布解散,连被指吃“人血馒头”的知名“黄店”也急忙与黑暴划清界限,有关网上声明的底色变成“蓝色”,活脱脱的政治“变色龙”。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反对派不会金盆洗手,而是调整策略,躲避国安法的锋芒。斗争还将继续,只是转变了形式。

但不管反中乱港势力如何“变脸”、“化妆”,由“地上”转入“地下”,香港有国安法坐镇,治理乱象就有法可依。好比聊斋中的《画皮》故事,有了法师的拂尘或桃木剑悬挂於墙壁,妖怪都会望而生畏。可以断言,外部势力不可能像过去那样为所欲为,反对派不可能像过去那样狂妄自大,黑暴势力大规模破坏的机率大为减少,香港社会有望逐步重返正轨,由大乱走向大治。

而要将国安法的威力发挥到最大,仍然任重道远,端赖香港执法、司法等部门严格按照香港国安法行事。中央深谋远虑,在制定香港国安法的同时建立健全执行机制,包括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及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后者可以指导、监督前者的工作,而特区警方及律政司也分别成立特别部门负责维护国安的工作,中央及特区在两个层面密切合作,可以确保有关工作落到实处。

用一句话概括,香港国安法是“一国两制”的“守护法”。守护的是国家安全、守护的是“一国两制”、守护的是香港繁荣稳定、守护的是香港市民权利。这也是香港居民自由权利和安宁生活的“保护神”。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国安法落地生根是香港实践“一国两制”的又一里程碑。正如因清理黑暴文宣而遭“私刑”的师奶在接受访问时坦言,“有了国安法,出街唔使惊”,这是最朴素的语言,却蕴藏大道理。一国是本,两制是枝;先有国安,后有家安。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国安法,香港人将真正享受基本法保障的各种权利与自由,香港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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