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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评/司法机构不能成为“独立王国”

2020-09-21 04:23:1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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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拉人,司法放人”的一幕持续上演,近来更有变本加厉之势,引发投诉如潮,而司法机构凭藉“司法独立”态度傲慢,不把民意当一回事,更是令人愤怒。有道是物极必反,当司法不再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判决不再惩恶扬善,司法改革就不可避免。

  法庭近日处理去年黑暴期间一宗便衣警被暴徒袭击受伤、留下后遗症的案件,结果全城哗然。裁判官林子勤裁定两名“望风”的暴徒罪成,两名主嫌无罪,已是令人“大开眼界”,更叫人震惊的是,法官放生主嫌的“理据”竟然是受害人记忆受损,无法说清楚当时情况,法官又指作证警员“夸大供词”,最终疑点利益归被告。公众忧虑的是,按这种判案逻辑,兇嫌今后会倾向将受害人杀死,因为“死无对证”,被告将更加容易逍遥法外。

  法庭对涉及暴乱案判决不公,早已屡见不鲜,但今次判决,仍然刷新了人们对“黄”法官为被告脱罪而砌辞辩护的认知。这些法官并非不知道偏颇判决必引起批评,依然我行我素,关键在於“司法独立”就是新时代的“铁帽子王”。更有甚者,愈被市民投诉的法官,愈是“吉星高照”。裁判官何俊尧被指轻判或放生九宗涉暴乱的被告,非但没有受罚,反获加薪晋级,近日被提拔至高等法院工作,收入大幅增加。有何俊尧作为样榜,“黄”法官们有恃无恐,类似的荒唐判决会否接踵而来?

  一切司法乱象的根源,都在於司法机构高高在上,不受公众监督。凡是针对法官的投诉,都由同级的首席法官处理,“自己人查自己人”,产生利益衝突是必然的。本港司法机构被指是“水泼不进、针插不入的独立王国”,难道仅仅是偏见?

  事实上,儘管法庭判决备受诟病,要求成立司法监察委员会及量刑委员会的呼声此起彼伏,但司法机构置若罔闻,“睬你都傻”。立法会文件显示,早年有立法会议员会见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提到成立独立监察机构的问题,但被首席法官以危及司法独立为由一口拒绝,不了了之。

  港英时代漠视民意,不少机构享有特权,自把自为。回归后,特区政府重视民意,不少昔日的“无王管”机构被纳入监督。譬如医委会,过去由医界垄断,近年增加了社会人士比例;再如旅遊业议会,过去由业界人士组成,被指包庇护短,近年旅议会被解散,由旅监局取而代之。最典型莫过於“警监会”改组为“监警会”,名称改了,监管主体及深度完全不同,体现了真正的问责。

  在“三权分立”的美国,两党针对最高法院大法官人选的激烈争夺,道出一个最简单的事实:法官有自由派及保守派之分,绝对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法官是“神化”。法官是人而不是神,是人就会犯错,需要接受公众监察。世上没有不受监察的司法机构,香港岂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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