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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评/建立健全与宪法相配套的宪制秩序

2020-12-07 04:23:1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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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香港社会出现一些乱象的根源,在於有些人漠视回归后特区宪制基础的根本改变。港人必须认识到,只有认同和尊崇宪法,认同和尊重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区的宪制基础,才能破解“一国两制”实践遇到的问题。但仅凭提高认识远不足够,必须从制度上着手,共同推动尽快建立健全与宪法、基本法、国安法相配套的宪制秩序。

  宪法和基本法是特区一切制度的最顶层设计,确立了香港所要遵循的宪制秩序。儘管这是基本的政治常识,但长期以来未能得到应有的认同和遵从,近年来更出现以挑战甚至破坏这一秩序为目的的极端言行。正如中联办主任骆惠宁上周在“国家宪法日”致辞中所指出的,缺乏对回归后宪制秩序的尊重,是香港一系列乱象的“思想根源”。

  因此,理顺香港管治所遇到的问题,破解香港发展的新挑战,就必须树立香港社会的“宪法意识”,建立健全与宪法相配套的宪制秩序。最关键一点在於,必须确立以宪法、基本法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香港特区的一切行政、立法、司法行为都必须符合宪法和基本法,以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作为最高準则,自觉尊崇和遵守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而以爱国者为主体实行“港人治港”,是全面準确落实宪法、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必然要求。必须确保行政长官由中央信任的爱国者担任,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也必须以爱国者为主组成。此方面特区政府已经在着手推进,包括落实符合宪法、基本法及国安法的公职人员宣誓制度。

  另一方面,宪法承载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功能。国家安全是宪法所保护的至高利益,也是其他宪法制度赖以实行的基础和前提。几个月来,香港国安法威力初显,“港独”等乱港势力受到重创,香港进入了“由乱向治”的关键时期。但要看到,“由乱向治”是一个总体趋势,在达到大治目标的这个“关键时期”裏,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推进。

  例如,国安法的许多规定不能仅存在於“法律概念”,还要转化为完善的制度机制,成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行为準则,得到香港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切实执行,此方面工作仍有待细化推进。

  宪法权威的树立,有赖於宪法意识和国家观念的培养,更需要建立健全与此相配套的机制。当然,一切秩序的构建,需要一段较长的过程以及大量的工作,涉及学校教育、政府架构、法律制度、执行机制等範畴,困难不小,但必须尽快推动。制度越快完善,香港的繁荣稳定也就越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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