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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评/宣誓是确立特区政治规矩重要一步

2020-12-17 04:23:1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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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严的国歌声中,在特首林郑月娥见证下,二十六名副局长及政治助理举起右手,誓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宣誓仪式简短、莊重,但意义重大,这是回归二十三年来的第一次,也是政治规矩确立的第一步,更是香港拨乱反正、重回正轨的重要一步。

  特区政府早前宣布,全港十八万公务员,不论今年七一后入职还是之前入职,都必须完成宣誓仪式。今次完成宣誓仪式的副局长及政治助理是第一批,本周五将安排第二批的常秘级公务员宣誓,之后会扩大到所有公务员。特区政府还将对现行《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修订,涵括其他公职人员,使之符合香港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的有关规定。

  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以及司法人员上任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别行政区。今年六月底香港国安法落实,第六条明确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君子重然诺,“宣誓”就是以最莊严的形式作出承诺,形似“务虚”,其实“务实”,可发挥三重作用。首先是政治规矩的确立,“一国两制”之下,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是成为公职人员的前提与条件;其次是指引作用,引导公职人员的行为标準,不至於行差踏错;最后是约束,确立对公职人员的评价要素,违背誓言者,将承担起相关责任。可以说,经过宣誓环节,公职人员队伍将对自己有更严格、更高层次的政治要求,展现焕然一新的精神风貌。

  宣誓环节虽小,但意义重大而深远,揽炒派对此恼羞成怒,疯狂抹黑为所谓“大陆化”、“献媚中央”云云。这种伎俩并不高明,反而凸显其政治立场的极端及惊人无知。上个世纪初,德国宪法开启公职人员宣誓之先河,至今已被一百七十个国家採用。可见香港公职人员宣誓不是“大陆化”,而是“国际化”;不是向什麼人“献媚”,而是作为公职人员应有的责任及义务。

  一些西方政客对香港公务员宣誓“表达关注”,说三道四,是赤裸裸的双重标準。在英国,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效忠女王,否则会被剥夺公职;在美国,历年来因为违反誓言等原因被取消议员资格者达数十人之多。反华政客对香港妄加指摘,根本无法自圆其说。

  一言以蔽之,公职人员宣誓不仅符合香港法律及国际标準,也是亡羊补牢之举,具有现实意义,有助理顺公职人员队伍,拒绝宣誓者固然应被褫夺公职,宣誓后又违背者同样有后果。四名揽炒派立法会议员早前因违誓而被DQ,就是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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