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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夏博义疯狂“揽炒” 大律师公会“陪葬”

2021-02-01 04:23:1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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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穿夏博义反中祸港本质(之二)

  夏博义当选大律师公会主席之后接二连三大放厥词,竟妄称修订香港国安法、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将矛头对準中央,挑战宪制秩序及国家主权底线。作为“专业团体”的大律师公会,在夏博义驱使下,正在演变成为一个持对抗立场的“政治组织”,在夏博义之流的“揽炒”之下,大律师公会将沦为其政治“陪葬品”。

  法律可以有不同见解,但原则必须遵循。夏博义发表严重违反“一国两制”原则、严重违反法治精神的极端言论,攻击抹黑国安法、鼓吹特区可以自行修改国安法;狂言“延任后的立法会不具任何法律地位”、“人大常委会对香港法治是‘威胁’”等等。其言其行,已毫无任何“资深大律师”的味道,更与“专业”二字相差十万八千里。

  如果是一名政客,夏博义犹可狡辩,但他却是大律师公会的主席,高谈阔论的不是法律而是政治,他正在严重破坏“公会”的专业形象。市民或许会奇怪,一个外国人、一个大律师,何以会沦为与黑暴无异的极端政客?

  其实,如果了解其人其行,就可以知道这绝非偶然,而是此人意识形态凌驾一切的必然表现。夏博义绝非什麼“理性的人权大状”,而是一名彻头彻尾的反华分子。他仇视中国共产党,长期散布抹黑攻击中国的言论;他宣称“港独”可以公开讨论;他以英籍身份之便勾连外国势力干涉香港事务;他对抗议示威有着异乎寻常的浓厚兴趣并以多种方式推波助澜。更离谱的是,他还曾写了一篇《西藏是否应有民族自决的权利?》的文章,公然鼓吹“西藏‘独立’”,并意图以此来影响香港本地年轻人,为“港独”打气。这种人的眼裏还有对宪法与基本法的尊重、还有对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尊重吗?

  夏博义的政治立场和险恶用心已经无法掩藏,正如港澳办发言人所指出,其一系列攻击言论,就是想极力阻挡香港国安法开启的拨乱反正进程,挑战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把香港的高度自治变成完全自治,对抗中央对香港的管治。这与香港本土的分裂势力、撑黑暴的外部势力并无本质区别。夏博义的政治揽炒行为,必将把大律师公会拖向深渊,为其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作为一个法律专业团体,大律师公会理应自觉崇尚和维护香港的法治精神和公平正义,但可惜的是,过去三年来,该会在事关香港特区重大宪制性法律问题上,有失法律专业人士应有的公正理性,在政治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修例风波”期间,不仅对极端恐怖暴力犯罪视而不见,反而颠倒黑白,将矛头指向特区政府和香港警方,沦为纵暴煽暴的政治工具,如今竟发展到堂堂公会主席公然践踏法治原则、挑战宪制秩序的地步。

  一个专业团体,如此以法治之名肆意玷污、践踏法治,完全背离其章程中“要竭力维护社会公义而非任何政治立场”的规定,不仅令广大香港市民震惊和失望,也更将大律师公会往错误的方向狠推了一把。照这样下去,大律师公会还能承担起法律赋予其的责任吗?当然,面对夏博义的倒行逆施,大律师公会内部也有反对声音,也有不少人士不认同、不支持其严重偏颇的立场和激进言行,有良知、有责任感的法律界人士都应深思“政治化”及“揽炒”将带来的恶果。

  夏博义之流的傲慢和狂妄暴露其反中祸港本质。必须再次指出,“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不容触碰,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要心存幻想,以为在“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上玩火而可以不受惩罚。正如中联办发言人所强调,绝不允许一些政棍和团体披着“专业”外衣从事乱港祸港行径。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香港宪制秩序必须得到坚定维护,香港国安法必须得到坚决执行,香港的繁荣稳定、长治久安必须得到坚强保障。历史已多次证明,凡逆大势而行,必将走向绝路。

  理应坚定捍卫法治的大律师公会却严重背离法治精神,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其声誉和公信力不断受损,再不觉醒,所有大律师的利益都将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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