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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网络煽暴煽恐 与恐袭者同罪

2021-07-05 04:23:2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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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昨日拘捕涉煽惑他人犯罪的两名男女,而警方国安处则接手处理上周发生的刺警案,调查有无同谋及是否被煽动犯案。这些行动向社会发出明确信息,宣扬恐怖主义、煽动或协助实施恐怖活动都属于犯罪。事实上,全球各国都严打煽暴及煽恐行为,香港须严格执法,更须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刺警凶手由默默无闻的采购员变成“孤狼式”本土恐怖分子,并非偶然。警方在其家中找到大量《苹果日报》的剪报,亦发现梁曾在该报工作,可见其受到极端信息洗脑而犯案。50岁的凶手尚且被煽动,遑论那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修例风波以来,“违法达义”、“暴力有时是解决问题的手段”等谬论流毒不绝,造成不少人习非成是,混淆黑白,这是威胁香港社会安全的重大隐患。

  一些人价值观被严重扭曲,从凶手被捧为“烈士”、“义士”可见一斑。同样令人侧目的是,有人“献花”悼念,有人说他“死于不幸”,有人认为他值得“尊重”等等,将恐怖分子“英雄化”的这些人,手上同样沾满鲜血。一位母亲带着年幼女儿“献花”的一幕,更加令人心寒。稚子何辜,从小被如此“教育”,会造成怎样的恶劣后果?正如警务处处长萧泽颐指出:“这不是政见问题,是人性问题!”

  政务司司长李家超昨日严辞批评到恐袭地点献花的人“意识非常坏”,等同叫人继续做类似的恐怖活动。他警告,恐怖活动会扩散,手法也可能演变,今后受害的不仅是警员,也可能伤及市民。的确,过去两年间,警方共破获二十多宗炸弹案,有的炸弹放置在学校周围,有的放置在大街上。当年中大及理大被暴徒占领后,一批有毒化学品失窃,最终在城门水塘附近被发现,有理由怀疑有人意图制造恐怖事件。

  恐怖分子丧心病狂,毫无理性可言,目的就是通过无差别随机杀人制造轰动效应及恐吓效果。在一个无法无天的社会,没有人是安全的,难道市民希望香港变成另一个饱受恐袭破坏之地?难道家长希望见到自家孩子变成恐怖分子或恐袭的受害者?

  恐袭活动是人类的共同敌人,没有任何借口;不管什么政治制度,都无法容忍恐怖主义。英国曾出现“女圣战小组”,一对姐妹涉恐袭大英博物馆等地而被判终身监禁,向女儿灌输极端思想、并将其中一名女儿嫁给恐怖分子的母亲,则因煽动罪被判囚六年多。欧洲、美国、澳洲等西方国家都大力加强网上搜集情报及相关行动,完善有关立法,因涉煽恐、煽暴被重判者多不胜数。

  香港人经历过“黑暴”之害,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宁日子,更体会到国安法是社会稳定之锚,更期盼特区政府及警方加强执法及完善相关法律。重判煽动者以儆效尤,配合有针对性的教育,重塑价值观,才能铲除本土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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